• 90阅读
  • 0回复

“赵千万”现象的几点反思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5-14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警醒世人

“赵千万”现象的几点反思
李永红
  背景
  2003年1月6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湖南省娄底市原副市长赵更效巨额受贿一案,长达50页的起诉书记载了他的种种罪行:1995年至2002年5月,赵更效利用担任双峰县常务副县长、娄底地区财政局局长、娄底市财政局局长、娄底市副市长的职务之便,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62.0094万元。到案发时止,检察机关查获赵更效拥有财产1812.8963万元。
  闻名三湘的“赵千万”即赵更效栽了,栽得让人拍手称快。笔者在拊掌称庆之时,又不免生出一丝感叹:“赵千万”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极大地损害了党的形象,也断送了自己的前程。“赵千万”现象值得社会和我们每一个人反思。
  反思之一:关于制度建设的问题。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这是党治理国家的重要措施。赵更效之所以成为“赵千万”,正是因为其破坏了相关制度,不按相关制度办事。根据相关制度规定,财政局对财政拨款和财政周转金的使用,必须首先由当事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相关业务科室派专人考察、审核,然后研究成书面报告交由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赵更效把这项制度废了,一人独揽资金的审批权,全凭自己的批示和“招呼”拨款,动辄10万、20万,远远超出其5万元的审批权。试想,一个对于“一把手”没有制度约束的单位,怎么会不让腐败分子大行其道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单位来讲,制度建设至关重要。制度建设不应只针对单位的下属,还应对单位领导提出严格要求;不应只设立一些制度,还应建立破坏制度的相关惩罚措施。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滋生。
  反思之二:关于任用和选拔干部的问题。俗话说:蛛有丝,马有迹。赵更效在担任双峰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期间,就有了“赵百万”的绰号,他在老百姓中的口碑并不好。按理说,这样的干部在选拔任用时,有关部门就应该引起注意,慎重考虑。但就是这个“赵百万”,却在1995年坐上了掌管财政的市财政局局长的座位,这不能不引人深思:如此一个不干不净的人,何以能得到提拔和重用?我们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是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让人特别值得警醒的是:赵更效是一个极其善于伪装自己的人。赵在担任财政局长时,并不急于大开鲸口,他首先要树立一种勤政廉政的形象,在局里建章立制,把各种制度挂匾上墙。于是,在人们心目中,四十刚出头的他是个有能力、有魄力、前途无量的年轻干部。他用“廉政”的表象掩盖了贪婪的本性,用“有能力”的外表遮住了肮脏的灵魂,让人很难一下子识破他的“庐山真面目”。我们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应既要注重考察其能力,更要注重考察其德性;既要看到他一时的表现,更要看到他一贯的表现,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
  反思之三:关于监督机制方面的问题。可以毫不讳言,如果监督到位,“赵千万”是不会产生的。千万元并非一笔小数目,赵更效不是通过一蹴而就的方式取得的,而是日积月累聚敛而来的。赵在财政局可以说是一手遮天,独断专行,目无法纪。他一人独揽财政资金的审批权,对于举报他的人实行残酷的打击报复,对于反对他的人实行“瓦解”,最终让财政局的多数人变成了“沉默羔羊”,为他聚钱敛财铺平了道路。在赵拼命敛财的过程中,为什么就无人敢管、无人管住,让他能够有恃无恐逍遥法外呢?这的确值得我们深思。这说明:我们的监督机制还存在一些漏洞,让这些胆大妄为者钻了空子。对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监督,特别是对单位“一把手”要严格监督。只有健全了监督机制,并让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增强办事透明度,才能更有效地防止贪污腐败现象的产生。
  反思之四:关于领导干部自身保廉反腐的问题。“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是千百年来备受推崇的为官之道。要说赵能走到娄底市副市长这步,也还真不容易。作为一名中青年干部,本应该有很好的前程,但是却被一个“贪”字害了自己。作为领导干部,应时时处处不忘人民的重托,应该有一种淡泊名利的处世之境,应该时时想到有一把法的利剑悬在空中。陈毅有句名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是对那些贪赃枉法或正准备贪赃枉法的干部的最好警示。凡是心存侥幸、耍小聪明者又有几个能逃脱法网呢?
  反思之五:关于领导干部如何处理身边亲友的问题。赵更效敛财千万,离不开他身边的“中介人”的帮忙。在赵更效受贿的860余万元中,通过“中介人”介绍获得的就有400多万元。在这些“中介人”中,有赵当初的朋友、老乡、昔日的同事,甚至还有出租车司机。这些人在与赵的交往中,遵循着一种简单的金钱交易的原则:投赵以小利,收回的是成倍、成十倍的回报,损害的是国家的利益。这些人平时看起来对赵很贴心,是赵信得过的人,实际上是把赵一步步推下火坑的凶手。这也多少给领导干部一点启示:领导干部应该严格教育身边的亲人、朋友。如果为了一点蝇头小利,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到时候翻了船,吃亏的还是自己。不但自己吃亏,还要把身边的这些人也一同拖下水,真可谓害人害己。
  一个“赵千万”栽了,也许还有“赵千万”第二、第三想钻出来。我们应该切实从“赵千万”的身上吸取教训,提高警惕,强化监督,让那些想做“赵千万”第二、第三者悬崖勒马。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