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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农业合作社的生产管理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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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2-22
第2版()
专栏:

拜泉县农业合作社的生产管理经验
酆春 孟宪武
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土地原来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地块零星,槎口不一,垅头大小不齐。这些地块由农业合作社统一经营以后,给社的领导人员造成了很多困难,农业合作社的领导人员开头都缺乏领导集体生产的经验,文化程度也不高。他们对这样零星的地块,复杂的槎口,也不容易记清楚。不少社的领导人员对全社有多少土地,分多少块,是什么槎口,哪块地应当种什么,都不熟悉,这样,他们对劳力、畜力的分配就心中无数,生产计划也就订不具体。由于社里领导人员对领导生产心中无数,干活临时现抓,责任制度不清,有些社就发生了种错地、捞错地、送错粪、漏铲漏?等现象。有些社因为没有把小块地的槎口调好,使之逐年联成统一槎口,以致种地重槎、迎槎而造成减产。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就会妨碍农业合作社的生产的迅速发展。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1954年春,中共黑龙江省拜泉县委派工作组在劳动区立功村第一社研究了以土地规划为中心的生产管理办法,并且在全县重点社中试行;1955年又普遍在全县农业合作社中推广。土地规划的具体内容首先是根据本社土地的分布情况,逐户、逐块进行调查登记,然后在图表上记清地号、耕地坐落、什么槎口、多少垅、多大面积等,以便有计划地进行土地联片经营。
在调查登记之后,就根据国家计划要求和耕地的不同槎口,全面安排每块土地的播种计划和夏锄铲?、秋收生产计划,这样就加强了合作社的计划性。改变了领导工作方面的盲目性。同时既能根据国家计划调好槎口,又能扩大高产、稳产作物,使土地逐渐连片。
在土地规划的基础上,把全社土地分为若干耕作区,并且搞好劳动组织,合理分队分组,调配好畜力和农具,实行“三包”(包耕、包工、包产)和“四固定”(固定劳动、畜力、农具、土地)的生产责任制,改善经营管理。具体形式有三种:第一种是常年“三包”和“四固定”的生产管理办法。如富强区福胜村第一社,全社330垧耕地,划分了三个作业区,按每块土地质量,经营条件,技术措施,对每种作物实行了包工包产,超产奖励(超产部分的40%归包耕队按劳动日分)。全社男女劳力108名(女37名)根据劳动力强弱,技术特长,骨干力量、适当配开,划分了三个生产队,畜力、农具根据强弱、好坏配齐,固定给各生产队使用、保管。第二种是季节包工和“四固定”的生产管理办法。第三种是短期“四固定”的管理办法。
推广土地规划的情况是:1955年拜泉县896个老社中有786个社进行了土地规划,制定了图表,并且在土地规划的基础上实行了“四固定”。两年来的事实证明,凡是认真贯彻执行以土地规划为中心的生产管理办法的农业合作社,都收到了良好效果:
第一、实现了合理利用土地。由于进行了土地播种规划,一方面合理地有计划地利用了土地,发挥了土地潜力,避免了因不对槎口盲目联片种植而造成人为的减产损失;另一方面也实现了国家计划的要求;全县90%的合作社扩大了高产、稳产作物的计划。
第二、改善了经营管理,健全了责任制,普遍提高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消除了窝工旷工现象。据统计,25户、30个劳力左右的合作社,一年可少浪费700到1,200个劳动日,并且能够提前完成生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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