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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条例》到农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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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5-19
第4版(要闻)
专栏:

 宣讲《条例》到农家
  本报记者 蔡小伟
  “你们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吗?”
  “知道,知道,5月13日国家刚刚公布的。”
  “用处可大了,如果村里发现了非典,我们有权马上报告。”
  “对,这是你们的义务。”5月16日上午,在福建省长乐市营前镇黄石村,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荆福生,福州市委、市委宣传部的领导以及省市的宣传干部,冒着倾盆大雨,从这家到那家,从村委会到村卫生站,耐心地向农民宣讲国务院刚刚颁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近几个月来,福建省严防死守,全力构筑全省人民健康的安全防护网,特别是做好农村的防治工作。到目前,福建做到了“三无”:无二代感染,无医务人员感染,无死亡病例。
  “但农村的防治任务还很重,特别是农民的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做好农村防非典工作,必须加强农民防治非典的法治教育。”省委宣传部一副部长说,“所以我们把做好《条例》及其他防非典知识的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宣传思想工作的重点。”这几天,省委宣传部动员各地宣传干部,组成100多个宣讲队,深入到农村,挨家挨户向农民宣传《条例》等,让农民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作好防治非典工作。
  在农民林万利家,荆福生等和主人围坐在一张红色的餐桌边。荆福生指着《条例》对林万利夫妇说,“我们遇到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比如像这非典,如何处理,这个条例就规定得很清楚了。”林万利抢过话头说,“对,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对我们进行隔离或疏散。”大家一听笑了。福州市委副书记雷春美说,为了让农民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法规,福州市印了几百万份宣传资料,发到乡村。如今对《条例》和其他法规,福州的农民基本家喻户晓。接着,这支宣讲队伍又来到长乐市的漳港镇,他们在镇政府前的宣传橱窗驻足良久,认真端详贴在里面的《条例》。几个农民围上来,福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作兴对他们说“这是我们防治非典的‘法宝’,不要小看。你们了解以后,就知道自己有些什么权利和义务了,也知道该如何配合政府做好工作。”
  长乐市委书记林彬告诉记者,福州市为了确保农村防治非典的最后胜利,充分发挥农村文化站、广播站、科技站、卫生院、图书馆、基层党校等宣传文化阵地的作用,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宣传车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对《条例》的宣传教育,效果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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