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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招工缺人二十万 诚信缺失酿恶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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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5-20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记者来信

  泉州 招工缺人二十万 诚信缺失酿恶果
  新华社记者 苏杰
  在我国劳动力资源极为丰富、城镇居民就业和再就业压力增大、农村大批富余劳力亟须转移出来的大背景下,福建泉州部分企业招工却一年比一年难,今春以来传出了“缺工”20万人的呼声。
  泉州市是福建民营经济最为活跃、个体私营企业最多、用工量最大的地区,年吸纳民工百万人以上,其中八成以上来自外地。今春以来企业“缺工”现象突出,晋江、石狮、陈埭等地街头巷尾充斥大量招工广告,足见企业用工之急。据介绍,25岁以下的年轻人即便无技能,来到泉州一般都能找到工作;有一技之长的人只要年龄在50岁以下,也能找到工作。
  “招工难”的内在原因是:泉州部分民企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诚信严重缺失,较普遍地存在违反劳动法等法规的行为,不能善待打工者,致使许多民工深感在泉州打工艰难,谋生不易,久而久之便视为畏途、不敢再来了。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的一份调查报告说,侵犯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案件逐年增加,金额逐年上升。从1998年至2001年,劳动部门接受群众举报案件数年均增长67%;2001年追发拖欠工资3895万元,占全省50.8%,涉及劳工3.2万人,占全省37.9%。
  对此,专家提出,当地的用工环境亟待改善,政府应采取措施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监督、督促企业依法办事,规范用工,切实保障劳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应反思存在的问题,依法用工,善待外工。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处处长陈群林说,改善用工环境,关键是要按照劳动法办事。
  劳工紧缺的严峻现实也迫使泉州一些企业作出反应。记者在晋江、石狮看到,许多招工广告都注明“工资按月发放,固定、计件均可,工作时间8小时/天,不交押金”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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