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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 水利建设与管理走向规范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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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2-12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

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
  水利建设与管理走向规范化
  本报讯 记者江夏从水利部获悉:目前,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率基本达到100%,监理招标投标率在90%以上,限额以上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率在80%以上,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
  1998年大水后,全国掀起了新一轮水利建设高潮。与此同时,各地加大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力度,全面推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工程项目管理得到规范,工程建设质量不断提高。
  据悉,新开工的临淮岗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长江干堤等防洪工程建设项目,也及时组建或调整了项目法人。广西百色、嫩江尼尔基由中央、省(自治区)共同出资,成立部、省(自治区)联合领导小组,实行出资人代表制度,按公司制组建项目法人。长江委成立了“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负责。招标投标制度逐步健全,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规范,与此同时,招标代理也有了长足发展,全国水利行业已有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53
  家,临淮岗、百色、尼尔基等一大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采用了招标代理。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普遍实行了建设监理制,在控制工程造价、工期、质量,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8月底完工的东深供水改造工程,是广东省自《招标投标法》颁布以来的第一个大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的监理、土建、机电、材料四大部分59个标全部进入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经验收,东深供水改造工程单元工程优良率为95.1%,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全部优良,节余资金6亿元,工程的建设技术与管理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成为全国水利建设的一面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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