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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 建立主任联系代表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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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5-21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地方人大扫描

宁津 建立主任联系代表制度
  本报讯 山东省宁津县人大常委会日前作出了《宁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密切联系代表的决定》,把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化。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人大代表的意见,确定建立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代表制度,为人大代表履行职务、开展工作服务。县人大常委会在形成《决定》之前,首先建立起人大代表档案,为开展工作奠定基础。在《决定》出台之后,县人大常委会又把每位主任或副主任所联系的人大代表姓名分组登记造册并向有关人员公布,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决定》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对自己负责联系的人大代表要主动联系,每年与每位人大代表的联系最少不得少于一次。《决定》还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在联系人大代表时,要认真解决代表在工作中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特别是在人大代表学习法律、联系选民、开展视察、反映情况、提出意见等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
  (郭洪章 李俊义 谢恩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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