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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别让药价公示成摆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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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5-22
第14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医院 别让药价公示成摆设
江苏徐州市
  为体现患者的知情权,增加医院就诊收费的透明度,如今许多医院都在大厅内将常用药品价格、诊疗费用等公示。笔者发现,目前江苏徐州市部分医院医疗价格公示存在不规范、不完整问题,难以满足患者需求。
  去年12月15日,国家计委、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制定并实施的《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向公众提供医疗服务时,必须实行价格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药品价格、医疗材料价格及医疗服务价格。其中,药品价格公示的内容应包括: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生产厂家、主要的中药原料产地等,并应明示是否为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对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还应公示其最高零售价及实际销售价。
  目前,我市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等方式公示药品价格。但我们近日察看了市区多家医疗机构,发现其药品公示大多不规范:有些医院只公示药品的名称和价格,未公示产地,有些医院公示的药品规格和剂型让人看不懂;一些规模较小的医院甚至根本没有药品公示。
  徐州市淮海西路一家医院用于药品公示的电子显示屏已停止使用。其它几家较大医院的大厅内虽有多媒体触摸查询系统或价格公示栏,但均未能将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价格、生产厂家、是否为国家医保药品等一一公示。在解放南路的一家医院,我们看到几位患者对照医生开出的药单进行查询,但查了半天也没查明白。据患者说,不少医生开药时写的都是药品的通用名,而医院公示的药品名称大多很专业。一些医院对新近调价的药品价格更新也不及时。
  很多患者希望医院在公示药价时能更细一点,真正让患者享受应有的知情权,别让药价公示成为“应景”的摆设。(江苏徐州市 杨忆津
张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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