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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不教 人之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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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5-23
第13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周末闲话

犬不教 人之过
张毅
 养宠物的人多一份乐趣,也多一份看管好自己的宠物不给公众制造麻烦的责任——
  我居住的小区里,养狗的甚多。每天太阳西下的时候,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狗们便随着主人们到院子里撒欢儿,这时,犬声鼎沸,好不热闹。
  不过,就因这狗,也常有不愉快发生。一天,一位小姐在院中行走,猛然间身后蹿过一条狗来,咬住她的裤脚不放。小姐大惊失色,不迭声地叫起来。这时,富态的狗的女主人嗔怪道:这么小的狗能把你怎么着啊?装什么呀!并气呼呼地抱起狗扬长而去。小姐也憋了一肚子气:你的狗吓着人了,还不许人家做声?!
  在这件事上,那狗的主人着实不对。比方说,假如你有个少不更事的宝贝儿子碰巧吓着了人家,你该不该说声“对不起”?何况现在是一条狗呢?人家有点本能的反应都不行?如果说那位小姐“大惊小怪”,倒不如说狗的女主人矫情,爱狗爱得过了头。
  如今养宠物成为一部分人的消费时尚。一些人有闲养个狗呀猫呀鸟呀什么的,据说从中小孩子能培养爱心,老年人能排遣寂寞,中年人能锻炼耐心,颇多乐趣。因此,养宠物养出了不小的产业,宠物繁育、宠物交易、宠物食粮、宠物医院应运而生,生出了不少发财的机会。
  可是,养宠物虽是自得其乐,“自找麻烦”也是事实。你想,宠物可不比别的玩具,它是活物,吃喝拉撒,哪样都得考虑周详。就说狗吧,不准咬人,不准动别人的东西,不能随地大小便,这些规矩它一概不懂。可它在家里怎么闹都行,到公共场所就不能乱来。你愿意看狗嬉戏玩闹,那是你的乐趣,只要不违法,别人无权干涉;可是你也无权把这些乐趣强加给其他人。假如哪只狗在外面随地大小便,人家就会说狗的主人不讲公德;假如狗捅了娄子,人家就会找主人“兴师问罪”。
  可见,狗之不“教”,主人之过也。养宠物的人多一份乐趣,也多一份责任——看管好自己的宠物不给公众制造麻烦的责任。尤其是非典时期,人们居家外出、待人接物都备加小心,那些阿猫阿狗之类的宠物更得严加“管教”了。这样,你的宠物不仅自己喜欢,在旁人眼里也更可爱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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