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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博会”牌子不得擅用 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启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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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5-25
第2版(要闻)
专栏:

“世博会”牌子不得擅用
 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启动
  本报上海5月24日电 记者谢卫群报道:有关世博会标识等知识产权,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世博会知识产权不容侵犯。上海市正在起草世博会相关的知识产权条例,市政府昨天通报了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情况。
  自去年12月3日中国成功申办世博会以来,个别企业、单位和个人擅自打着世博会的旗号进行各种商业活动,侵犯了上海世博会的知识产权。上海世博办主任汪均益表示,申博成功是在中央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艰苦努力的成果,“世博会”这块牌子凝聚了国家投入的大量财力、物力和人力,以及无数人的心血,是国家的财富,如果被个别机构和企业擅自利用,对其他企业、对全社会是不公平的。
  据介绍,世博会的知识产权范围包括:专利、商标、特殊标志、著作权、主题、徽标、海报、会歌和口号等。有关世博会标志等知识产权的使用,应待世博会组织机构正式成立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依据上海世博办已发布的保护世博会知识产权公告的有关条文,对已侵权的相关企业和单位,上海世博办将选择个案进行诉讼,以提高全社会对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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