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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军转干部自主择业享受优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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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5-26
第10版(当代军事)
专栏:

郑州军转干部自主择业享受优待
  本报郑州五月二十一日电 为鼓励军转干部自主择业,河南省郑州市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郑州市规定,自五月一日起,从事个体经营者,经当地税务部门批准,从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为安置军转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就业的军转干部数量占企业总人数百分之六十(含百分之六十)以上的,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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