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阅读
  • 0回复

山东 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5-27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山东
 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
  本报讯 为切实做好消防工作,山东省认真贯彻消防法和《山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把消防工作纳入任期目标,确保消防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统一规划、同步发展。日前,山东省政府决定:今后将每两年对市政府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通报一次,市政府每年对县市区政府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通报,督促各级政府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权力及责任。(范永晶 葛长青)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