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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安因受贿罪一审被判10年徒刑 张俊以因行贿、诽谤罪被判刑6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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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2-13
第4版(要闻)
专栏:

赵安因受贿罪一审被判10年徒刑
张俊以因行贿、诽谤罪被判刑6年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李京华、谭亚凌、牛爱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2日对原中央电视台文艺节目中心副主任兼文艺部主任赵安受贿案进行宣判,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赵安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北京一中院审理此案查明,赵安于1994年至2000年期间,利用先后担任中央电视台文艺节目中心、文艺部副主任、主任,中央电视台1995年春节联欢晚会、“春兰杯”颁奖晚会总导演,2000年春节联欢晚会总导演等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接受词作者张俊以的请托,收受张俊以给予的人民币11万元及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音像设备。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李京华、牛爱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2日对张俊以行贿、诽谤和杨雪泥诽谤案做出一审判决:以行贿罪、诽谤罪两罪并罚,判处张俊以有期徒刑6年;以诽谤罪判处杨雪泥有期徒刑3年。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张俊以除在1994年至2000年期间向赵安行贿事实外,2001年10月至11月期间,张俊以伙同浙江省无业人员杨雪泥(曾用名杨雪芬)捏造、印制了多份以污秽的语言损害党政机关有关领导人人格和名誉为主要内容的匿名信件,后由杨雪泥按照张俊以提供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主要部委领导人的地址分别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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