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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的经济学解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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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6-02
第9版(理论)
专栏:学者论学问

  精神文明建设的经济学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杨瑞龙
  为什么发展市场经济需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呢?这可以从我所经历的一件事说起。
  有一年,我从美国底特律转机回北京。当时在候机厅的一角有三拨人数差不多的旅客,分别乘机赴美国的棕榈滩、日本的东京和中国的北京,但检票和登机的速度却差别很大:赴棕榈滩的旅客按后、中、前舱的顺序先后走向检票口,通行速度很快;赴东京的旅客则同时走向检票口,但他们按照舱位顺序自觉排队,通行速度稍慢;当赴北京的旅客登机时,几乎所有旅客都拎着大包小包涌到检票口,互不相让,通行速度非常缓慢。机场方面不得不派出服务人员维持秩序,结果不仅多花了几倍的时间才完成登机,而且几乎每个旅客都流了一身汗。
  为什么在外部条件完全相同的地方却出现不一样的效率结果呢?用制度经济学原理可以解释这一现象。
  首先,制度是重要的。如果资源稀缺,且行为人在给定条件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那么只要市场是不完善的,就可能发生损人利己的交易行为。机舱内的座位及存放行李的空间是一定的,而每个乘客都希望在有限的机舱内占据一个舒适的空间,于是就会发生拥挤的现象。如何维持秩序呢?出路是设立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规则。这种旨在约束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个人行为而设定的规则就是制度,它既包括界定生产、交换和分配的一整套政治、社会和法律的基本规则,也包括界定交换条件的一系列具体的操作规则。通过这种制度安排,可以减少人们的利益摩擦,提高稀缺资源的利用效率。
  其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有成本的。
  制度可以通过明确当事人的收益预期来规范人们的竞争行为,但制度不可能规范人们的所有行为,因为制度不可能无代价地供给。不仅提供具体的制度安排需支付交易成本,如信息成本等,更重要的是一定的制度安排并非能给所有人都带来好处。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那些不能从制度中获得足够好处的人就可能会钻空子,逃避制度的约束,这就需要一个有权威的第三者来惩罚违规者,用强制手段来实施制度,这显然需要成本。这样,在有些场合尽管通过设立制度有助于制约损人利己的行为,进而带来效率的改进和收入的增加,但这种收入的增加可能不足以补偿制度设立和实施的成本。为了避免登机时的拥挤,机场完全可以规定更细致的条款,派出更多的服务人员来维持秩序,但这要支付更多的费用,是不合算的。当正式制度因实施成本等原因在边际上不起作用时,人们就可能会选择“搭便车”行为,即获取某种好处而逃避付费。受制度成本等因素的制约,规则没有强制性规定谁先登机、谁后登机。于是,当大家都希望别人发扬风格,而自己抢先登机以获取好处时,拥挤就不可避免。
  最后,当正式制度在边际上不起作用时,道德约束就扮演着重要角色。制度既可以通过外部力量来强制实施,也可以借助习俗、惯例等使人们认识到遵守制度符合所有人的利益而自觉实施。习俗、惯例等伦理道德规范属于非正式制度。如果人们觉得正式制度是正义或公平的,那么,这些伦理道德规范就会给予行为人和利益集团一种激励,使他们即使可以逃避制度约束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也会为了某种价值目标而牺牲自身利益,从而大大提高制度的实施效率。在同样的环境下,三个航班旅客的登机速度不一样,这完全是道德因素在起作用。赴棕榈滩的旅客登机速度最快,是因为他们觉得持后舱票的人先走不仅可以减轻机舱内的拥挤,而且符合大家认同的与人方便的公德;赴北京的旅客登机速度最慢,是因为在没有强制性规定登机的先后顺序时,旅客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利用“制度真空”,采取了“搭便车”行为,从而导致登机口拥堵。
  可见,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通过伦理道德规范以很低的成本约束人们竞争稀缺资源时的损人利己行为,不仅能显著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进社会福利,而且最终也将使这样做的人自己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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