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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绸缪”促安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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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6-03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时代新语

“未雨绸缪”促安全
王比学
  近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发生了多起事故。我们总是说“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但面对一起起安全事故,我们不由得要问:为何一边是警钟长鸣,一边是事故频发?
  有资料显示,我国目前煤矿事故中80%以上为瓦斯爆炸事故,而据专家介绍,煤矿瓦斯爆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火源、瓦斯含量在5%到16%之间、氧气。按我国目前瓦斯防治能力和技术水平,只要把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完全有能力预防这类恶性事故的发生。
  看来还是安全意识淡薄,对于安全隐患或是发现不了,或是抱有侥幸心理。发现不了安全隐患,从客观而言,这是水平差、能力低的问题;而对安全隐患抱有侥幸心理,则是主观问题。这也正是国务院芦岭煤矿“5·13”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得出的结论:这起安全事故是由于对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如何让警钟真正敲在每一位责任人的心坎上,使之变成自觉的行为?
  首先,是要预防,预防,再预防,哪怕只有一丁点儿隐患,“小题大做”也不为过。安全生产这根弦不能松。我们现在见得多的是每每发生事故之后,一些地方的主管领导才赶到现场。事后重视不能说没有用,但如果总是事后才重视,那代价未免也太大了。何况事后也未真正引起重视。据介绍,芦岭煤矿去年4月就发生过瓦斯爆炸事故。当时监管机构也提出了一系列整改要求,其中要求排除隐患70多条,但至今仍有部分隐患没有整改。
  其次,是开矿的人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行业经验。我国的一些小煤矿,矿主连小学文化都没有,这在国外是不可想象的。在美国,申请开矿者必须上过4年大学,有5年管理经验(井下3年),10人推荐,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如果能严把开矿的“准入关”,我们不敢说事故就一定能避免,但至少能及时发现隐患,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一次又一次的事故,让安全生产的警钟一次又一次地敲响。如何未雨绸缪抓好安全生产,该引起我们的真正重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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