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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广阔农村——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服务农村经济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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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06-04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社会观点

走向广阔农村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服务农村经济纪实
蔡小伟 俞凤琼 蔡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农村。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如何正确地履行职责,更好地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福建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伊始,就确定了明确的思路:围绕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运用立法、监督、视察和调研等手段,为福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加快农业立法:为发展农村经济提供法律保障
今年1月,针对福建省内农业和农村工作所面临的现状,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对“现代农业是法制农业,依法保护和支持农业,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是农业发展的关键”达成共识并确定了“着眼全局,突出重点,把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前介入农业和农村地方法规的起草、调研、论证和初审”的工作思路。
  今年2至3月,省人大常委会农经委针对福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频率高、危害性大的情况,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深入基层查看地质灾害现场,听取当地政府汇报,对《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草案)》开展调研论证和初审。
  3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各部门参加的意见征求会,与会同志对《福建省畜牧条例(草案)》初稿展开热烈讨论。
  3月下旬,《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草案)》在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顺利通过一审,目前正紧锣密鼓地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并于5月份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渔港与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福建省畜牧条例也将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德淦就立法工作明确提出了“配合大局、支持各方;体现特色、突出重点;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贪数量、讲究质量”的要求。今年新一届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将把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福建省畜牧条例、福建省渔港与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订)、福建省测绘条例(修订)等五项法规的调研、论证、初审等工作摆在最突出的位置,以进一步完善农业法规体系,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法律保障。
  强化监督实效:督促解决“三农”中的重点难点
  财政支农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关键环节,福建省财政厅农业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支农资金的支出进度,被视为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的一个主要标志。由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到位,采取的措施有力,近年来,福建省农业财政资金支出进度都保持在90%
  以上,特别是近两年达到了93%,其中省级财政支出进度达到了97%。”
  围绕财政支农这一环节,新一届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依照农业法和《福建省农业投资条例》,加大监督力度,实行跟踪督促。在支农资金及时到位的同时,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创新支农财政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对专项资金的“并、转、停、增”,规范支农资金设置,改变过去专项资金设置过多、面广量散的弊病,更加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立法重要,但关键在执法。因此人大必须加大监督力度。”针对目前福建“三农”工作面临的现状,省人大常委会根据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三农”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力度,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农经委重点督促“一府两院”落实《福建省森林条例》执法检查后的整改。他们还协同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农业和农村发展计划情况和财政支农预算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的审查和监督。
  着力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人大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作用
福建省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目标明确,力度加大,服务意识增强。特别是在开展调研和抓好调研成果转化方面有了新的突破。
  今年一开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德淦即率农经委全体同志,分别到省直农口各厅、局座谈,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分轻重缓急,筛选本届和今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调研项目,注重当前,兼顾长远,力求在调研成果转化方面有大的突破。
  为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积极开拓农产品国际市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根据福建地处沿海,外向型经济比较活跃的特点,目前,省人大常委会正在省内外开展外向型农业的专题调研,全面总结近几年福建外向型农业的发展动态,特别是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出口服务体系建设、检验检疫收费管理、宏观调控管理政策、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近年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农经委连续三次展开了声势大、范围广、效果好的“百村调研”活动。对村民自治、村财管理、农民增收减负、农业结构调整、畜牧业发展、乡镇工业园区建设等重大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调研。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表示,在本届任期内,省人大常委会在继续抓好这些调研成果转化的同时,将针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新情况,对全省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整理、河道管理和海域使用等方面展开深入的调研,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应有的作用。(附图片)
  省人大常委会成员在农村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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