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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造农村私商的工作中 应该防止影响物资交流的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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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3-05
第6版()
专栏:读者来信专页

在改造农村私商的工作中
应该防止影响物资交流的现象编辑同志:
湖南省醴陵县渌口镇(区级镇)对农村私商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全镇210户私商,已经有160户过渡为供销社商业,有41户组织了合作小组和服务社(理发业在内);还没有改造的只有9户。但是,这个镇在对私商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处理得不恰当,因而阻碍了城乡物资交流。这种情况是值得引起注意的。
渌口镇把原来的137户座商和5户摊贩并为供销社和国营商业部门的48个门市部,许多铺子都搬动了,因而对营业有了一些影响。如小商贩刘炳峰铺子里的槟榔是全镇有名的,过去每天营业额有40元到50元;自从铺面搬动以后,营业额就下降到每天10多元到20元。同时,南货门市和理发门市都很拥挤,农民买货、理发都要耽误一些时间。
在原来的私商并入供销合作社的杂货门市部以后,商品品种已经减少了;而负责私商改造工作的干部却不知道这个情况。原来这个镇的小商贩有20%到30%的商品不是从供销合作社进货的,而是直接向农民、小手工业者收购或者到外地去采买的。这些小商贩合并到供销合作社以后,他们一下变成了拿固定工资、专管卖货的营业员;组织货源的工作全由供销社的采购员包起来。结果,过去私商从衡山等地向生产者直接买回的火纸等小土产,现在供销社所派的采购员买不到了;目前还有一些存货可以供应,等卖完后就会脱销。特别是当地群众过春节迫切需要的红曲、生姜、黄辣椒、糜豆腐,红薯粉丝、白田纸、相帮纸等商品,过去都由私商直接向外地采购,现在供销社一时无法采购到,春节前都已经脱销了。有的农民就埋怨说:“为什么改造以后反而没有这些货了呢?”
私商成为供销合作社的工作人员以后,同供销社干部一样都拿固定工资,实行实物负责制,在各个门市部服务。由于他们对于这一套制度很不习惯,供销合作社的领导方面对他们也缺乏足够的教育和帮助,因此这些营业员惶惶不安,怕赔钱受处分,为顾客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削弱了。由于这个原因,南货门市部1月份营业额比去年12月份下降了30%,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8%;杂货部1月份营业额比去年12月份下降35%;国药饮食等业的营业额也有下降现象。
对农村私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应该达到扩大商品流转、保证群众需要和进一步支援工农业生产的目的。渌口镇出现的这些现象,完全是因为对原来私商工资制度处理不够妥当、盲目调整商业网和急于改变原有私商的经营制度而造成的。现在,渌口镇的领导机关已经根据国务院的指示注意解决这些问题。为了使各地在改造农村私商的工作中不再出现这种混乱现象,我把这个情况向你们反映,以便引起普遍的注意。
李曙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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