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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阿签订1956年交换货物和付款议定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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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3-15
第4版()
专栏:

中阿签订1956年交换货物和付款议定书
据新华社13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贸易代表团之间,经过友好融洽的谈判后,于3月13日在北京签订了中阿1956年交换货物和付款议定书。
议定书规定,中国方面将以小麦、油脂、棉花、茶叶、黄麻织品等物资供给阿尔巴尼亚。阿尔巴尼亚方面将以铜、烟叶、棉纺织品等物资供给中国。
代表中国方面在议定书上签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代理部长李哲人,代表阿尔巴尼亚方面在议定书上签字的是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驻华大使纳赛。
又讯 阿尔巴尼亚科学技术代表团14日乘飞机离北京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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