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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邀参加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成立日庆祝典礼 我国决定派国务院副总理贺龙为特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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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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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应邀参加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成立日庆祝典礼
我国决定派国务院副总理贺龙为特使
新华社16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巴基斯坦总理的邀请,已决定特派国务院副总理贺龙元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使,前往巴基斯坦参加3月23日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成立日庆祝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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