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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留一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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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3-20
第2版()
专栏:

反对“留一手”
方青
鹤岗矿务局南山矿第二坑“七一”青年采煤队制定生产计划的时候,由技术员冯继三帮助计算产量。计算的结果,分明可以提前十五个月完成五年计划,但是,他说只能提前十四个月完成。这个矿第三坑的技术员杜积恩设计采煤工作面的时候,每一个采煤工作面也比煤层的实际情况短一些,就是说按照这个设计图采煤,一定要把一部分可以采出来的煤留在井下。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据说,他们是为了给完成任务留点“机动余地”。可是,这样一来,企业的领导机关就没有办法掌握真实情况了。他们这种留一手的动机,不外以下两种:一是偷懒,企图不费劲就可以完成任务;二是邀功思想,超过任务后好得奖。
这种思想在别处也有。黑龙江省大海林森林工业局在编制成本计划的时候,把一些可以增加成本的项目,算得很仔细,却把二十多项可以降低成本的因素完全不算到计划里去,以致1956年的计划成本比1955年的实际成本还高。
在工业部门中,有一些人看不到广大的先进的事物,看不到群众的创造性和企业里的潜在力量。这种保守思想是要不得的,我们要坚决反对。但是,“留一手”思想是明明看到了潜在力量而不去发挥,这就不仅仅是保守,而且加上欺骗了。为了提前完成五年计划,我们要坚决反对这种倾向,必须叫那些企图坐在安乐椅上“超额”完成国家计划的人紧张起来,把他们隐瞒的真象揭开来。即使他们的企图没有被及时地揭发出来,用这种手段“超额”完成了国家计划,也不能使他们得到奖励,反而要给以严格的批评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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