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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同协作工厂的关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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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3-23
第2版()
专栏:

改进同协作工厂的关系
第一汽车制造厂协作生产处处长 韩光
第一汽车制造厂需要四十四个兄弟厂供应四百一十种协作产品。这些产品的绝大部分,在正式生产以前都要进行试制。
两年多来,由于协作工厂的努力,已经试制成功二百九十二种协作产品,其余的一百十八种正在试制或鉴定中。要保证这些协作产品按期试制或鉴定好,当然需要协作工厂的努力,但是,也需要我们改进自己的工作。
我们两年来在协作产品试制和生产准备工作中有那些缺点呢?
一、执行试制合同不严肃不认真,没有很好配合协作厂的试制工作。如上海耀华玻璃厂试制钢化玻璃,对掌握尺寸公差精度有困难,我们已经同意代作样板,按试制合同规定应该在1955年6月20日前供应样板,但是,拖延到1955年11月底才供应,而且样板不合用,今年二月才派人去上海修理。我们代北京第一汽车附件厂制造的冲模,按计划应在1955年底完成,但是拖延到今年二月才做,现在还没完全送去。我们要求协作厂送交供鉴定用的样品和半成品的数量,也一再更改,以致妨碍一部分工厂按时完成试制工作或鉴定工作。
二、没及时供应技术资料,对技术条件的掌握不当。我厂供应各协作厂的各项汽车电器的图纸等资料,到去年一、二季才先后供应完毕。吉林造纸厂试制的两种纸板用的浸渍等工艺资料,我们在1955年12月翻译完毕后,没及时寄去,到今年二月份才送去。南京汽车制配厂为我厂试制离合器摩擦片,我们于1954年7月把原文图送去以后,原设计单位已经把样品尺寸修改了,但是我们拖了六个月才把修改的情况告诉南京汽车制配厂,不但延长了试制的期限,而且给协作厂造成损失。我们鉴定上海电线厂试制的低压线的尺寸,曾错误地认为不合格,实际上样品是完全符合技术条件的。这就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浪费。
三、开始的时候,我们对各协作厂的技术要求和产品设计的控制范围太大,要控制总图和另件图,即对全部图纸设计的变动以及材料的代用等都加以控制。这就影响协作厂的设计工作,并且使得双方责任不清。双方因为这个问题曾经长期不能签订试制合同。实际上,我们对协作产品的分图的设计是不应该控制的。到1955年三月,苏联总设计专家提出建议后,我们才纠正这个缺点。
四、有二十种金属另件应该由我们厂供应协作厂,再由协作厂加工成合件后供应我们厂。但是,现在我们只交出两种,还有十八种没按时交出。这已经妨碍许多厂的试制工作。
五、我们没有向协作厂及时交代长期协作方案,因而使得各协作厂不能很好地进行长远规划,生产准备和必要的基本建设也难以开展,以致有些协作品虽然试制成功,还是不能大量供应。
为了克服以上缺点、我们已经拟定厂内外配合的整体计划,请第一机械工业部汽车工业管理局和国家计划委员会把协作品列入国家计划,以便国家给汽车制造厂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协作产品的生产,用国家计划把厂内外的生产协作连结起来。为了加强对协作厂的技术援助,改进协作关系,凡是我们应该供给协作厂的工模具、技术资料等,我们都把它们列入厂内计划,并且要求厂内有关单位限期完成。我们主动同协作厂联系,虚心向协作厂学习,搞好协作关系。同时,我们深入研究技术资料,明确技术要求,慎重地及时地试验鉴定样品,更好地争取苏联专家的指导。
我们觉得,只要我厂同协作厂密切配合,步调一致,严格遵守合同,协作产品就可以按时供应,保证提前出产国产汽车和今后大量生产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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