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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的奖励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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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3-27
第2版()
专栏:

错误的奖励办法
二月间,包头油脂公司举行了一次发奖大会。除了被评为模范的十八位同志和两个单位得到奖品外,所有职工每人也得到一支自来水笔、一本日记本、一个搪瓷杯。股长以上的工作人员虽然没参加评比,可是得到的奖品更多:每人自来水笔、日记本、猪皮手提包、铁壳暖壶各一件。
这种奖励办法的理由是:1955年公司超额完成了任务,每位职工都辛苦了,因此都应该得奖。这种理由显然是难以成立的,因为像这种不分先进、落后,看“级别”一律发“奖”的办法,是不能达到奖励先进、推动落后的目的。因此,它是完全不符合国家奖励政策的!一切企业都不应该采取这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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