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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斯拉夫国民议会通过今年社会计划和国家预算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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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3-29
第4版()
专栏:

南斯拉夫国民议会通过今年社会计划和国家预算等
新华社28日讯 据南斯拉夫通讯社报道:在三月二十三日开始的南斯拉夫联邦国民议会会议,已经在三月二十七日晚间闭幕。
在这次会议上,国民议会通过了1956年的社会计划、国家行政法、联邦行政机构法、总预算法和一些其他法律。
总预算法案规定:1956年联邦预算支出为2,125亿第纳尔,收入和支出相等。新预算不包括投资,而完全和经济分开,并且完全限于联邦行政费用方面。在整个预算支出中,有三百多亿第纳尔将用作联邦行政开支,1,585亿第纳尔作为国防开支,147亿第纳尔作为偿付外债和把外国在南斯拉夫的资产收归国有之用。今年的国防预算比1955年减少了173亿第纳尔。
新的联邦行政机构法规定设立各个国务秘书处,它们对联邦执行委员会和国民议会负责。它们执行全国重大的事务。除了目前的国防国务秘书处、外交国务秘书处和内务国务秘书处外,将设立财政国务秘书处和商业国务秘书处。国民经济国务秘书处和国家行政和预算国务秘书处将予撤消。这项新的法律还做了一些其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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