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6阅读
  • 0回复

一个亲密团结的民族联合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4-04
第2版()
专栏:

一个亲密团结的民族联合社
刘希 秀珍
贵州省有很多由各民族联合组成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的各族农民,在集体主义的教育下,日益亲密团结,搞好了生产,巩固了合作社。惠水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摆金乡新生农业合作社就是其中的一个。
这个农业合作社是1954年春天建立的。全社有二十六户苗族社员、五户汉族社员。在社里两族社员建立起了互敬互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的新关系。不论哪家社员修房子、打灶、男婚、女嫁,一家有事,大家帮助。五户汉族社员在田间生产工作方面差一些,苗族社员就教他们。汉族社员王学荣锄麦的脚印太密,锄的也慢,同他一起做活的苗族社员就教给他锄麦的方法。最初他一天只能得五、六分,后来得到了九分。王学荣的老婆年纪大了,不能做田里的活,社干部就让她给不会缝衣服、做鞋子的苗族社员缝衣服、做鞋子。她在合作社里有了活干,很高兴。苗族社员也能够腾出更多的时间参加田间生产,也很高兴。
汉族社员彭国亮,不大会做田里的活,又不愿积极向别人学习,高兴了做一天,不高兴了睡大觉。有的社员很看不惯,主张开除他出社。多数苗族社员都不同意这样做。他们说:“他生产不积极,要教育他改正。”于是社务管理委员会指定专人教育和帮助他。大家每天下田的时候,也招呼他下田;他不会做的活,教给他做。时间长了,他做活也勤快多了。他在1955年比1954年多收入了二百多斤粮食。社员们看到他家的生活困难,就把大家烧石灰赚的钱,多分了几元给他;同时也批评了他劳动还不够积极,鼓励他今后努力。他很感激大家对他的帮助,在积肥、锄麦当中,就更积极出工了。
这一带的妇女都很能劳动。但是在过去,她们的劳动收入归家庭所有,自己没有支配的权利,出嫁的妇女穿件衣服还得向娘家要。现在她们在农业生产合作社里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的劳动所得了。社里对女社员还有很多照顾。社里规定不要怀孕的女社员做过重的活,根据每个季节的具体情况,分给她们一些轻活做,如淋粪、选种、点种、晒粮、看孩子等。女社员生孩子有一个月的假期;在假期中,社里给她们十五个劳动日,使她们安心休养和照顾孩子。
去年社里有五个妇女生了孩子,她们家里男劳动力的生产都没有受到影响。这是因为哪个妇女生孩子,合作社的女干部和别的女社员就去照顾她,使男社员省了许多心。去年十一月的一天上午,汉族女社员石三妹躺在床上,眼看要生小孩了,她的丈夫徐得光在山上放牛,家里没有人照顾。正在这时候,合作社的女副主任杨秀珍(苗族)来看她了。杨秀珍给她家的炉灶生了火,就跑到区上给她请来了接生员。石三妹生了一个男孩子,她和她的丈夫都非常感激杨秀珍对他们的热情关怀。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