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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4-06
第1版()
专栏:

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确定当前中心任务
据新华社5日讯 在三月十九日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已经在四月一日结束。
会议总结了1955年的检察工作,并经过充分讨论,确定了1956年的工作任务。会议指出,当前检察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利用目前有利的形势和条件,更加深入地开展肃清反革命分子的斗争和打击其他违法犯罪分子的斗争,特别是随着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公私合营企业的发展,要加强与企业、合作社内部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现象进行斗争,集中地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违法犯罪活动,并且切实地防止和克服错捕、错起诉的现象,以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顺利进行,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为此,会议确定1956年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业务建设,应当是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迅速地把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工作健全起来,同时,努力开展其他各项业务工作。
会议强调指出,在目前的肃清反革命分子的斗争中,应当认真执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折罪、立大功受奖的政策。因此,对于凡是坦白交代或自首投案经过查实的反革命分子,都应当按从宽的原则处理,分别具体情况给以减刑或者免刑。对于不仅坦白了自己的问题,而且又能检举并立了功的反革命分子,应当分别具体情况,将功折罪或者给予适当奖励。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坚持反革命立场、拒不坦白,坚决与人民为敌的反革命分子和有严重罪行的犯罪分子,必须依法严惩。
会议通过了关于1955年检察工作的总结和1956年的工作任务的报告以及1956年检察工作计划。会议还讨论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1956—1957年检察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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