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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两国签订民用航空运输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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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4-06
第1版()
专栏:

中越两国签订民用航空运输协定
新华社5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签订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的公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代表团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民用航空代表团在真诚友好合作的气氛中进行了中越民用航空谈判,根据谈判的结果,1956年4月5日在北京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
在协定上签字者,中国方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代表团团长邝任农,越南方面为越南民主共和国民用航空代表团团长邓性。
这个协定的签订将进一步加强中越两国经济和文化的交流。
据新华社5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今天下午在北京签订。
根据这个协定,中越两国将新辟由广州经南宁到河内的航线。
邝任农和邓性分别代表中国和越南方面在协定上签了字,并先后致词互相祝贺。
参加签字仪式的,中国方面有国务院第六办公室副主任郭洪涛,外交部部长助理陈家康、亚洲司副司长陈叔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代表团团员陈瑞光、王乃天;越南方面有越南民主共和国驻华大使馆临时代办周亮、一等秘书范平、二等秘书陈高诚,越南民主共和国民用航空代表团团员黎文寿、潘友对。
晚上,邝任农设宴招待越南民主共和国民用航空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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