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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政府提出废除圆桌会议协定的法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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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4-09
第4版()
专栏:

印度尼西亚政府提出废除圆桌会议协定的法案
新华社雅加达8日电 印度尼西亚政府在四月六日晚上把关于废除圆桌会议协定的法案提交了国会。
这个法案的第一条说,印度尼西亚政府宣布,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和荷兰王国根据1949年在海牙缔结的圆桌会议协定建立起来的关系宣告废除和无效。它还宣布同荷兰的联邦联系和联邦法规(包括附录在内)、以及规定在外交、防务、文化事务和经济财政方面合作的协议和参加圆桌会议的首席代表们之间互换的信件均告无效。法案规定,将来两国之间的关系将建立在根据国际法的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正常基础上。荷兰在印度尼西亚的利益将得到按照印度尼西亚宪法、法律和条例给予的待遇,而不再有任何特权。
法案说,圆桌会议协定使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国家和人民受到了巨大的损失。荷兰政府曾经一再得到通知,说明圆桌会议协定的内容和意义已经不再合理了,因为构成印度尼西亚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西伊里安仍旧被荷兰占领着,并且荷兰—印度尼西亚联邦已经被证明是有害的,它妨碍着印度尼西亚的建设工作。由于印度尼西亚要同荷兰建立新的、正常的关系的努力因为荷兰不愿意而遭到了失败,因此印度尼西亚没有其他办法,只有单方面废除上述各项协定。
在附在法案后面的说明中,印度尼西亚政府宣布圆桌会议协定的废除并不意味着第三方面的利益将会受到忽视。例如,根据关于选择国籍的协定所采取的措施将仍旧有效。对第三方面所承担的义务也将得到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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