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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议各国议会联盟理事会的非法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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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4-12
第4版()
专栏:观察家评论

抗议各国议会联盟理事会的非法决定
各国议会联盟理事会于四月四日到八日在南斯拉夫的杜布罗夫尼克举行了第七十八次会议,由于美国蓄意制造国际紧张局势、破坏各国和平合作的预谋的阻挠,竟不顾苏联、波兰、南斯拉夫和印度等许多国家的意见,对各国议会联盟执行委员会去年十一月德里会议通过的关于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团加入各国议会联盟的决定拒不执行,拖延接纳我国参加联盟,这是违反各国议会联盟的宗旨和章程的非法措施。
在去年八月召开的各国议会联盟执行委员会赫尔辛基会议上,美国代表就曾玩弄阴谋诡计,以停止交会费甚至退出联盟进行要挟,阻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团参加各国议会联盟。据合众社华盛顿三月二十三日消息,美国参议员艾尔本·吴·巴克莱在飞往南斯拉夫参加这次理事会会议之前,即已准备“竭尽全力来设法阻止共产党中国进入有四十六个国家参加的各国议会联盟。”美国这样倒行逆施地一再阻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团参加各国议会联盟,只能又一次暴露了它害怕和平友好,不愿国际紧张局势和缓的面目,使它自己在政治上和道义上进一步破产。
既然联盟章程中明确规定它的会员应该具有普遍性,它的宗旨在于巩固国际和平,促进各国人民间的合作,保证通过和解的方式来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贯地为增进国际合作而努力,对巩固普遍和平作了重大的贡献。各国议会联盟执行委员会德里会议所作的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团加入联盟的决定已经完全肯定了这一点。而现在各国议会联盟理事会竟在美国等国家的联盟理事的阻挠下,排斥了代表六亿人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团的参加,这不但是违反了联盟所主张的不同制度国家的议员对世界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和合作来促进各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和和平共处的宗旨,而且是与世界各国一切爱好和平的人民的愿望背道而驰的。
中国人民认为:各国议会联盟执行委员会德里会议所做的正确的决定,是必须尊重和贯彻执行的;杜布罗夫尼克理事会会议通过的非法决定,是非法的,不能成立的。1955年8月赫尔辛基会议上,各国议会联盟非法地否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团的参加各国议会联盟,已经是一个不可容忍的重大错误,而这一次联盟理事会不但没有改正这种错误的任何表现,反而变本加厉地非法地将德里执行委员会上通过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团的正确决定加以推翻,这就是联盟历史上的又一次的重大错误。它如果不坚决纠正这个错误,而听任美国制造国际紧张局势的阴谋继续得逞,只能使联盟在世界公正舆论面前丧失威信,使联盟不能按照它的宗旨和章程发挥它的积极作用。
在这次理事会会议上,苏联、波兰、南斯拉夫、印度等许多国家议员团代表都坚持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团加入联盟的正义主张。在四月七日会议上进行表决的时候,有二十三个理事对这种主张投了赞成票。苏联议员团在会议闭幕后发表声明,表示将坚定不移地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各国议会联盟的合法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参加各国议会联盟理事会会议的南斯拉夫议会代表团主席西米奇也发表声明,指出各国议会联盟理事会延期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决定是不合法的,而且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这种正义的主张是符合各国爱好和平人民的愿望的。历史将会证明:符合人民愿望的正义主张一定会获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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