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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将举办“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电影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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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4-18
第3版()
专栏:

文化部将举办“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电影周”
为进一步发展和巩固中国与捷克斯洛伐克之间的友谊,加强中捷两国文化交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决定自1956年5月9日起到15日止,在北京、天津、上海、沈阳、哈尔滨、武汉、广州、重庆、西安、乌鲁木齐十个城市举办“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电影周”。参加这次电影周的有“钢城两父子”和“危险的恋爱”两部新片。此外,还选择四部优秀的捷克斯洛伐克复映片参加电影周,这四部影片是:“自然之子”、“黎明前的战斗”、“骄傲的公主”、“姊妹俩”。
电影周期间,将邀请捷克斯洛伐克电影工作者代表团来中国参观访问,并参加电影周的活动。(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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