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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凭证上填写的数字不用简体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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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4-22
第6版()
专栏:

在财务凭证上填写的数字不用简体字
有些读者来信询问:汉字简化方案已经由国务院公布,为什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在财务凭证上填写的数字仍然要用繁体字(如壹、贰、拾、佰、仟、萬等)?这个规定是否和推行简化汉字有抵触?经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后,对这个问题简复如下:
在财务凭证上使用繁体数字,是为了严密手续和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过去几年来,由于某些单位在填写凭证的时候不够慎重,就曾发生了一些坏分子涂改凭证冒领款项的事件,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本行曾经征求过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意见。他们对于在财务凭证上填写数字的时候不用简化字表示同意,提出“在银行凭证上填写数字,可照国务院决议中‘其他特殊原因’的规定处理”。在这以前,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常务委员叶恭绰在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所作“关于汉字简化工作的报告”中也曾经提到:“在各行业或财务单据上的数目字,按规定用繁体数字的(如壹、贰、拾、佰、仟、萬等),仍旧不变。”因此,我们决定在银行业务凭证(如支票、现金缴款单、汇款委托书、借据、借款申请书等)上所填写的数字不用简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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