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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利益必须服从大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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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4-26
第2版()
专栏:

小利益必须服从大利益
甄为民
江苏省邳县领导机关为了预防本县的水涝灾害,发动群众在江苏省和山东省交界地方的陶沟河和西泇河之间,东泇河和三沟河之间,东泇河和文河之间,修筑了几道横堤。这些工程完成以后,不仅使上游山东地区遇到洪水时难以排除,而且当水位涌高的时候,对处在下游的邳县和徐州专区的农田也有很大的威胁。
中共江苏省委发现这一问题后,已经在三月十二日发出通报,对邳县县委等领导机关提出批评。省人民委员会已经指令邳县人民委员会于四月五日前拆除这些工程,同时对今后水利工程重新作出通盘规划。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现象呢?主要是由于中共邳县县委和县人民委员会有本位主义思想,只顾解决本县的水涝灾害问题,不顾整体利益。这种做法是违反社会主义的共同前进、团结协作的精神的。邳县领导机关这种本位主义思想造成了劳民伤财的严重后果,仅修筑陶沟河到西泇河二十华里一段工程,就浪费了群众五万多个工作日。
在农村合作化高潮和农民生产热情空前高涨的新情况下,增加灌溉面积,消灭旱涝灾害已经成为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和自觉行动。这就需要各级党委对水利工程进行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爱惜民力。在进行这项规划的时候,应该特别注意全面考虑上下游人民的利益。凡是关系到两个以上地区的水利工程,有关领导部门都应该主动联系,共同协商,避免矛盾。同时还要经常教育群众亲密团结、相互支援,小利益服从大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把群众的生产热情引导到为增加生产,支援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道路上来。任何不顾整体利益的本位主义思想和作法,都必需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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