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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党员在农业合作社中的积极作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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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5-13
第1版()
专栏:社论

提高党员在农业合作社中的积极作用
半年来,很多农村的党的基层组织,结合建社整社工作进行了建党整党,逐渐学会了在各项经常工作中不断地提高党员的积极作用,不断地克服党员中的消极落后的现象。党员参加了合作社,随着个人小农经济地位的变化,个人的利益和社的集体利益更趋一致,经过集体经营和集体劳动的锻炼,集体主义的思想就有了增强的可能。合作社逐渐实行多种经营,也给了党员在社内进行活动、发挥党员积极作用更好的条件。同时,由于合作社办得好坏,和广大社员的生活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广大社员要求党的基层组织领导大家办好合作社,要求党员发挥积极作用,这样社员群众对党的监督就更加加强了。所有这些,都给提高党员在合作社内的积极作用以有利条件。但是要使这些有利条件发生作用,还必须在党内进行很多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
在今后整党工作中,应当继续对党员进行社会主义教育,提高党员的社会主义觉悟。过去结合建社整社进行整党工作的时候,主要是集中地批判某些党员的资本主义思想和剥削行为。经过批判之后,少数有资本主义剥削行为的党员放弃了剥削;没有入社的党员,绝大多数参加了合作社,这说明过去的工作是有成绩的。目前的情况是:有些党员入社以后,特别是在他们担任了合作社的领导职务以后,以资本主义的经营管理方法来管理合作社,不服从国家生产计划,不履行预购合同;有些党员担任了农业社领导职务以后,不能正确贯彻勤俭办社的方针,铺张浪费,追求排场,而不关心贫苦社员的疾苦,不愿意听取社员意见,引起了社员群众的顾虑和不满;有些党员以管理小农经济的方法来管理合作社,不能充分运用合作经济的优越条件制定先进的生产计划,不肯研究采用新的生产技术和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此外,较为普遍的现象是党员在社内的自私自利个人主义思想行为,只图个人多得工分,不顾生产质量,损坏公共财物等等,这都直接损害了社员群众的利益。这些有资本主义的经营管理思想、保守落后思想以及损人利己的个人主义思想的党员,虽然在一个基层组织中还是少数,但却直接削弱了党对合作社的领导。因此,在今后的整党工作中,必须组织和依靠党内积极的力量,不断地对这些思想和行为进行批判,教育党员掌握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随时在党内开展思想批判,解决这些党员的思想问题。
对落后的党员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也是今后整党内容之一。经过半年多来的合作化运动,原来工作积极的党员更积极了,原来落后不能起应有作用的党员,大部分积极起来了。但是,还有一部分党员仍然表现得落后,不起作用。在这些党员中,有一部分党员入党的时候觉悟程度就很低,入党以后觉悟也没有提高,现在本人已不愿意继续履行党员义务,没有信心再做一个共产党员。对于这样的人,应该在整党中劝告他们退党。有一部分党员曾经积极工作过,现在丧失了社会主义积极性。这里边有的是因为个人经济地位上升,滋长了资本主义思想,消极起来了;有的是因为犯过错误,受过处分,被解除了领导职务,因而不愿意为党积极工作。对于这些党员,应该进行批评教育,严格地指出他们的错误,并且限期帮助他们改正错误,以提高他们的社会主义觉悟和恢复他们的革命积极性,争取他们能够在一定时期内具备党员条件。如果他们仍不能改正错误、积极为党工作,就不能让他们继续留在党内。还有一部分党员则是因为有着各种各样的实际困难,如有的年老体衰或长期有病,不能工作;有的妇女党员孩子多、家务忙,不能为党做较多的工作;有的工作能力过低,经常完不成党交给的任务。对这些党员,应该照顾到他们的实际困难,具体分配他们力所能及的工作,使他们经常地能受到党的教育,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以便为党做一定的工作。至于在整党中发现的混入党内的坏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则应该经过一定手续把他们清洗出党。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必须在经常整党工作中对上述这些党员分别情况进行工作,改造现有消极落后的党员,清除混入党内的坏分子,以纯洁和巩固党的组织。
在整党中,还要注意充实党内生活,健全支部的集体领导制度。农村中有不少基层组织长期存在着只有少数党员进行工作,不发挥党组织力量的现象。还有不少基层组织习惯于召开“一揽子”会议来代替全体党员大会,召开乡干部扩大会来代替支部委员会,习惯于用“党员要带头”的一般号召来代替具体分配给党员工作。这种习惯限制了党内民主,限制了党员的积极性,破坏了党的生活原则。今后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更加繁重,工作更加细致,要求能集中全体支部委员和全体党员的智慧,发挥每一个支部委员和每一个党员的积极作用,才能保证把合作社办得更好。因此通过整党工作,要求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都能学会定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切实发扬党内民主,克服少数人包办一切、个人决定问题的现象。
要使农村整党工作有效地经常地进行,农村中的各级党的组织必须加强对整党工作的经常的具体领导。目前有些党的组织,把经常的整党工作理解为只是整顿落后支部或只解决党内发生的个别问题,没有把经常整党工作当成有计划地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方法,因而在合作化以后就产生了两种不正确的认识:一种是看到党员都入了社,就认为党内没有什么问题了,不必再进行整党工作了。另一种是看到合作化后,党内还有问题,就认为经常整党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因而放弃了经常的整党工作,等待将来再进行大规模的整党。还有些党的组织没有根据合作化以后农村中的新情况和农村支部中出现的新问题去指导农村整党工作,仍然对整党工作实行一般化的领导,因而这些地区的整党工作就脱离了当前的实际情况,缺乏实际的内容。所有这些思想,都是造成目前整党工作在某些地区处于自流状态或者不能产生应有效果的重要原因,都应该在实际工作中加以纠正。
今后农村中各级党的组织,特别是县委,应该具体帮助党的基层组织研究党内存在的问题,作出今后结合升社、并社、制定生产计划、开展生产竞赛等各项中心工作进行整党工作的具体计划,并经常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样,才能有计划地提高党员在合作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对合作社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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