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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动就业的一些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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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5-13
第6版()
专栏:答读者问

有关劳动就业的一些问题
不少读者来信,对劳动就业工作提出了一些问题。现在,我们综合答复如下:
六年来,由于人民政府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旧中国遗留下来的严重失业现象,已经大大减轻了。截至1955年底止,全国经劳动部门介绍就业和安置处理的失业人员共有258万多人。人民政府对于一时难以就业而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还给予必要的救济。
自1955年下半年以来,由于社会主义建设高潮的到来,城市劳动就业工作出现了新的情况。首先,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了,农民的收入增多,不仅农民不再盲目进城,而且有不少地区还组织了很多城市失业人员参加农业生产。其次,工业发展加快了,各工业、建筑、交通部门需要的职工也增加了,因此凡是具备工业生产技能或具有体力劳动的城市失业人员,今后都有了就业的机会。
为了完成消灭失业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任务,目前各地正根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城市失业人员进行清查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和他们的就业条件进行全面规划,制定具体的安置方案。
老弱病残应当作为社会救济问题处理
在现有失业人员中,有一部分老、弱、病、残人员,其中有的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这部分老弱残疾人员迫切需要解决的不是就业问题,而是如何照顾他们的生活问题。对其中生活困难的,特别是一些无依无靠的人,应当给以必要的社会救济,以保障他们的生活。所以失业人员中的老弱残疾人员已由民政部门作为社会救济问题处理,各地生活困难的老弱残疾人员的生活都可能有了保障。
家庭主妇应该安心家务劳动
有不少是从事家务劳动的家庭主妇,由于看见祖国工农业建设的蓬勃发展,也提出要参加工作。这种热情是很好的。但是我们知道,建设祖国需要很多人从事生产劳动,同时也需要有人从事家务劳动,这是社会的分工。家务劳动也是社会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劳动,和社会劳动是同样重要的。家庭主妇很好地安排家庭生活,保证她们的家属能够安心进行生产和工作,这也就是对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贡献。另外,抚养儿童这项重要而光荣的工作,也需要家庭主妇担当起来。因此,我们应该批判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轻视家务劳动的错误观念,让家庭主妇们安心地从事家务劳动。
服从国家的统一安排
国家对城市失业人员的安排,一方面要使国家建设获得符合需要的劳动力,以利于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要使城市失业人员得到自己能够胜任的工作,在生产中发挥更大的力量。例如:有技术的根据生产需要介绍工作,一般普通劳动力调配到基本建设单位作壮工;有从事农业生产条件的,组织参加移民开垦,等等。
由于旧中国工业的畸形发展和人口分布不平衡,造成了今天国家重点建设地区缺少劳动力、而沿海城市多余大批劳动力的状况。为了改变这种阻碍建设发展的情况,国家必须在地区之间对劳动力进行平衡工作。这样一来,有些城市失业人员便要调到外地去参加建设。如果不这样做,不但会使生产受到损失,而且失业人员在当地也不能就业。所以在地区之间进行劳动力的平衡工作,既符合国家利益,也符合失业人员的利益。此外,政府在从远距离调动工人的时候,还尽可能地照顾了他们家眷的迁移安置问题和爱人的工作问题。目前,还有少数失业人员不懂得这个道理,在就业的时候挑工作,挑地区,这是不对的。希望他们认清就业前途,服从国家的统一调配,使自己及早得到就业机会,并且在国家建设中献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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