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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指示各地开展副业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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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5-14
第2版()
专栏:

中共江苏省委指示各地开展副业生产
中共江苏省委于五月七日发出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副业生产的指示,要求各地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开展副业生产并注意节省非生产性的开支,力争90%以上的社员增加实际收入。
指示中要求中共地委会和县委会的生产合作部都要有一个副部长分工专管副业生产,农业社至少要有一个副社长专管副业生产,加强对副业生产的具体领导。
对农业社经营副业的原则,指示中规定,在不进行商业投机和产销平衡的原则下,凡是过去农民所经营的副业,都应该允许社和社员继续经营。各有关部门不仅不应该干涉,而且要在原料供应、技术指导、产品推销等方面大力予以支持。
同时,农业社发展副业生产,必须因地因社制宜,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剩余劳动力和群众的技术基础,这样就能比较容易地达到花钱少、收效快、收益大的要求。对于农业社的副业生产的劳动报酬,应该合理评定。要根据不同季节、不同的副业特点和技术的高低,制订工种定额,有些副业还可以实行包工包本包产,对于有特殊技术的人员,应给予技术津贴。
省委在指示中责成有关业务部门对副业产品的收购价格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适当调整副业产品的收购价格和改进收购方法,纠正目前存在的某些不合理现象。(本报驻南京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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