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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了我不行”的经营思想要不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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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5-16
第2版()
专栏:

“离了我不行”的经营思想要不得
本报记者 方青
哈尔滨量具刃具厂(以下简称甲厂)所需要的钢材都是由大连炼钢厂(以下简称乙厂)供应。可是乙厂不论质量数量都没有满足甲厂的要求。从数量来看,去年乙厂在每一个规定的交货期都欠交二百吨左右的钢材,直到年底还欠一百多吨。有一个时期,由于钢材供应不上,竟有五十二台机床停工待料,打乱了整个生产规划。
从质量来看,也是不能满足甲厂的要求。如用来做足刀、钻头的高速钢,甲厂要求必须按照一级品的规格生产,否则锻造的时候,就容易发生细小的裂纹;做成刃具用来切削就容易“崩刃”。可是乙厂却再三强调甲厂的技术条件要求太严,只能给生产二级品。用来做量规、量具的铬锰钢,甲厂要求必须是二级品,不然就容易发生磨裂而报废。而乙厂也强调技术条件不够,只给生产三级品。
因为乙厂供应的钢材不合质量标准,经过锻冶、切削等几十道工序后,才发现因钢材不合规格而报废。现在甲厂已经有好几十吨这样的废品。
真的是技术条件不够吗?不是。根据甲厂的研究,高速钢所以达不到质量要求,主要是因为乙厂在浇铸钢锭的时候,没有做好熔炼检查,不能准确掌握浇铸温度。铬锰钢的质量所以不好,主要是热处理没处理好。去年七月间,甲厂发现有七十吨铬锰钢的退火质量不合规定标准,要求乙厂派了两个人来重新退火,结果就达到了质量标准。这说明,只要乙厂准确地掌握操作规程,严格检验产品质量,就可以保证达到甲厂要求的质量标准。
去年上半年,大冶炼钢厂供应甲厂的高速钢,也是质量不合标准。但他们努力改进后,今年第一季度交给甲厂的货,竟超过了原来规定的质量标准。大冶炼钢厂和大连炼钢厂的设备条件完全一样,为什么大连炼钢厂就不能迅速提高产品质量呢?
为什么乙厂明明知道钢材质量不能降低,却不按照质量要求供应钢材呢?主要是乙厂领导人有“离了我,你就买不到钢材”的思想,因此在定货会议上,就常常故意刁难甲厂。所以每一次定货会议都要开一两个月,在产品规格、质量方面迟迟不能取得协议。乙厂即使在定货书上签了字,也拖延交货,交出的货废品又是那么多(有一批钢材废品竟达到70%)。
大连炼钢厂应该迅速改变这种不良的经营作风,否则不仅影响兄弟厂生产,而且将直接危害国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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