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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报批评的反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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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5-16
第3版()
专栏:对本报批评的反应

对本报批评的反应
本报四月二十七日刊登的小品文“何副厅长养病记”,对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公安厅副厅长何明同志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以后,公安厅分党组召开了会议,作了初步检查。分党组承认在对待何明同志的错误有着非原则性的迁就。分党组对于何明同志生活上的铺张浪费,事先虽有所察觉,但由于片面强调“照顾身体”,没有进行必要的思想斗争;错误被揭发以后,分党组也没有进行严肃处理。这样实质上就是为何明同志的错误辩护。为了从这件事情里面吸取教训,分党组决定今后通过各种具体措施,加强对公安厅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领导工作。分党组鉴于何明同志经过几次检查,对于自己的错误已有初步认识,而这些错误事实是发生在病中的,加之其中某些事实事前经过组织上的同意,分党组也有很大的责任,因此,分党组不拟给何明同志以纪律处分,只责成他作深刻的自我检讨,保证今后在实际行动中彻底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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