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3阅读
  • 0回复

豫皖苏我军深入敌后 大力开展游击战争 一手持枪一手分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01-28
第1版()
专栏:

豫皖苏我军深入敌后
大力开展游击战争
一手持枪一手分田
【本报特讯】记者在晋冀鲁豫中央局会见刚从豫皖苏军区抵此的某同志,承其简述该区一手持枪、一手分田的土地改革情形及其经验如下:豫皖苏军区虽远处敌后,经历着敌人的严重封锁与“围剿”,但全区仍坚决执行了中央土地改革政策,不但胜利的坚持了爱国自卫战争,收复了被蒋军侵占的广大失地,在蒋军侵陷地区展开了游击战争,并正火热朝天的进行着一手持枪一手分田的群众发动工作。如水东分区在去年蒋军二次“围剿”后,只局部进行了土地改革,四十余村农民从恶霸地主手里取得了土地三千多亩,因此群众保家自卫的决心和热情便更加高涨,奠下了以后数次打垮蒋军“围剿”的有力基础。这完全证明了游击区是可以同样进行土地改革的。有些干部认为:“游击区环境很特殊,群众不敢要土地。”或者“怕得罪地主,不好坚持。”事实证明这都是不对的。目前,豫皖苏游击区土地改革已获如下经验:(一)土地改革与爱国自卫战争密切结合。我军三次反“围剿”胜利后,过去怕我们离开的群众。此时即转而相信我们能坚持,过去表现畏缩的人们现在也敢于斗争和要地了。如原八分区群众,就这样轰轰烈烈的进行了土地改革;那里的地主看到八路军永远不会走了,也就不敢向群众要还土地了。英勇的爱国自卫战争成了发动群众的有力保障,一面游击、一面土地改革的运动,便互相密切结合着,迅速开展起来。每个游击队员,都明确了自己必须一手持枪一手做土地改革的工作;因此,他们一到那里,就迅速发动分田的群众斗争;而专门进行土地改革的群众工作队,也就完全变成游击队或武工队去进行工作。中心地区土地改革完成后,便即刻组织群众武装,保卫自己翻身果实。边沿区则首先发动群众武装自卫,摧毁顽伪政权,进行反抓丁及抗粮抗税等斗争,然后接着进行土地改革等。如最近才开展的淮阴鹿邑地区群众土地改革工作,主要就是这样开展起来的。当我军开始去游击时,逃避抓丁的九百多壮丁,都逃到我军活动区域来。他们说:鹿邑蒋政权最近已强迫老百姓出油磨税、遗产税、连死人也要出税呵!老百姓恨之入骨,大批青壮年自动参加我军,并组织武装,协助我军摧毁顽伪政权。在顽伪政权已摧垮地区,进行起土地改革来。总之,一切都应与战争相结合,运动才能很好的开展。(二)在执行政策中,要特别注意团结中农,保护富农、军属、开明地主、中小地主的利益(留适当生活),打击对象只是大地主大汉奸,这样才能争取多数,孤立少数,便利于开展游击战争。(三)必须走群众路线,严禁强迫命令,否则既不能达到发动群众目的,反使自己脱离群众。(泽然)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