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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快组织鱼贩参加运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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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5-20
第2版()
专栏:

赶快组织鱼贩参加运销
赵文钧
在我国沿海渔产区,每到渔汛期,就有大批专营和兼营的鱼贩,利用自行车、独轮推车等交通工具,把产地的鱼虾贩运到方圆一、二百里路的地区去,使这些地区的居民可以吃到物美价廉的鱼虾。
但是,今年春汛开始后,鱼贩大大减少了。山东有些地区,鱼贩人数减少了70%左右,个别地区减少了90%。这就影响了鱼虾的运销。
发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大部分鱼贩都参加了农业和渔业生产合作社,合作社的生产任务大,劳动力不充裕。但更主要的是有很多农业合作社忽视副业生产,对副业生产没有做合理的安排。有的地区对贩鱼的劳动报酬定得特别低,有的社规定了一些不合理的制度,如规定社员贩运一天鱼,要先向合作社交一天“工分”的现金,作为合作社的收入,如果交了工分后还赚钱,个人可得70%,社内分30%;赔了钱,个人负担70%,社内负担30%。这就是说:鱼贩一天必须赚够工分才能贩鱼,赚不到“工分”就要赔钱。事实上贩鱼能赚多少钱很难定,有时可能赚的钱低于工分,鱼贩自然就不愿再贩鱼。也有个别地方合作社把鱼贩当成投机商,在政治上歧视他们。
现在正是渔产旺季,必须加强渔产区的贩运力量。各地农业合作社应该把农、副业安排得当,并且合理解决社员贩鱼期间的工分计算、亏损、利润处理等问题。合作社组织社员贩鱼,不但支援了渔民增产,同时对活跃农村经济,增加社员收入,巩固和发展农业社都是有利的。在各地注意组织鱼贩贩运鱼虾后,水产供销部门必须注意给鱼贩货源,并加强对他们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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