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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扩大乡行政区划 并且撤销县属区级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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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5-21
第3版()
专栏:

湖南扩大乡行政区划
并且撤销县属区级建制
湖南省人民委员会为了适应农业合作化和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县级和基层政权的领导作用,在十八日发布了关于扩大乡的行政区划和撤销县属区级建制的决定。
根据这个决定,全省现有的15,165个乡,将分别合并为三千个乡左右。按照山区、丘陵区、平原区的不同情况,每乡人口大体为五千人到两万人;凡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尽可能划为民族乡。决定指出,随着乡行政区划扩大和县对乡实行直接领导,作为县人民委员会派出机关的区公所,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应该在并乡过程中,将区的编制撤销。在情况特殊地区,可加强工作组的领导力量或适当设县的办事处。
湖南全省规模的并乡撤区工作,已经开始在各县陆续进行。
(本报驻长沙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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