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阅读
  • 0回复

苏南签订关于解决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5-24
第4版()
专栏:

苏南签订关于解决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
新华社23日讯 据塔斯社莫斯科讯:苏联和南斯拉夫两国政府代表团,从五月十七日到二十二日在莫斯科举行会谈以后,签订了关于解决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
这个条约是根据1955年苏南宣言的规定签订的。条约规定,凡有苏联国籍和南斯拉夫国籍的人,有权自由声明他们愿意保留哪一个国家的国籍。住在两国中一国境内的有双重国籍的人,可以在条约生效之日起的一年内,把他的声明递交给他愿意保留国籍的那个国家的外交代表机构。
这次会谈是在友好和互相谅解的气氛中进行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