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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革命分子应当解除顾虑坦白自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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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5-26
第1版()
专栏:社论

反革命分子应当解除顾虑坦白自首
最近期间,各地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赎罪、立大功受奖”的政策,分别处理了一批反革命分子。通过这些具体案件的处理,使得许多反革命分子更加清楚地了解了人民政府的政策,认清了应当选择的道路。因而,成批的反革命分子,包括许多有严重罪行的反革命分子,都自动向人民政府坦白自首,低头认罪。不少的人不仅交代了自己的罪恶,而且积极检举其他反革命分子,动员和劝说其他反革命分子向人民政府坦白自首。这说明许多反革命分子已经看清形势并受到人民政府宽大政策的感召,他们已经认识到:只有坦白自首,才能得到宽大处理,才是自己唯一的出路。
但是,也还是有一些反革命分子仍然徘徊、犹豫,没有及时向人民政府坦白自首。他们犹豫什么呢?他们既害怕因为抗拒受到从严的处理,又怀疑坦白自首以后是否会得到宽大处理。究竟是继续隐瞒呢?还是坦白自首呢?这个问题经常苦恼着他们。我们要向这样一些反革命分子再一次解释清楚,让他们解除顾虑,坦白自首,争取得到宽大的处理。
有的反革命分子这样想:“自己过去的罪恶太重了,恐怕坦白自首以后,得不到宽大处理。”或者想:“自己不仅有历史罪行,现在还有新的罪行,罪恶深重,坦白自首后,能得到宽大处理吗?”由于有这些顾虑,所以,他们在坦白自首的门槛上停止了脚步。其实,这些顾虑都是多余的。人民政府的“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对于一切反革命分子,都是适用的,并不是只对有一般罪行的反革命分子适用,对罪恶重大的就不适用;也不是只对有历史罪行的反革命分子适用,对派遣潜伏的现行间谍特务分子就不适用。一切反革命分子,只要坦白自首、彻底交代、真诚悔过,都可以得到宽大处理。即使罪恶严重应该判处死刑的人,只要彻底坦白,就可以不判死刑。既然你知道罪恶重,那就更应该及早自首,争取减罪,否则也终究逃不脱人民的惩罚,得不到宽大。
有的反革命分子这样想:“隐瞒得太久了,现在坦白自首,恐怕为时已晚。”其实,这种顾虑也是多余的。既然你知道隐瞒久了不好,那么,现在就应该立即坦白自首,再拖下去,不就隐瞒得更久了吗?当然,早坦白比晚坦白好,但是,晚坦白比不坦白好。只要你及时向人民政府坦白,也并不算晚,也还可以得到宽大处理。人民政府是会给一切可以争取挽救的反革命分子以坦白自首的机会的。但是,如果有的反革命分子企图继续隐瞒下去,自己贻误时机,将来就真的会“为时已晚”了。
有的反革命分子这样想:“彻底坦白可以得到宽大处理,可是自己的职业、子女的前途,会不会受到影响呢?”这也是不必要的顾虑。一切彻底坦白自首的反革命分子,当他获得宽大处理以后,人民政府决不会让他在社会上流浪。比如在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的第五条中,对反革命分子的职业问题就已经做了规定。随着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一切愿意参加劳动的人,都会找到适当的工作岗位,都会有劳动就业的机会。对于低头认罪愿意从劳动中改造自己的反革命分子,自然也不例外。事实上,在处理坦白自首的反革命分子案件中,对于那些混入机关企业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只要是彻底坦白自首且有立功表现者,并没有因而失业,有许多人仍然分配了一定的工作。从香港回来潜伏的特务分子张毅,投案自首以后,人民政府宽大了他,并且给了他就业的机会。当然已经有职业的反革命分子投案自首以后,人民政府更不会让他失业的。所以,问题很明白,反革命分子要想获得一个正当的职业,要想不失业,就必须彻底坦白自首,真正的放弃反动立场。至于反革命分子的子女,他们本来就和一般青年有同样就学、就业的机会,大家知道,人民政府对待反革命分子的政策,从来就是不株连反革命分子的家属的。反革命分子坦白自首,向人民低头认罪以后,他的子女的前途当然更不会受到不利的影响。
人民政府对反革命分子的政策从来都是镇压和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允许反革命分子坦白自首,让他们能够悔罪自新,争取重新做人。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人民政府对不同态度的反革命分子给予不同的对待。现在,已经有不少的反革命分子都因坦白自首获得了宽大处理。一切心存疑虑、没有坦白的反革命分子不要再犹豫了,赶快坦白自首吧!继续拖延,不过是徒然地增加自己的痛苦和罪恶,是不能得到任何好处的。这里应当指出:不肯悔悟的坚决的反革命分子,还是会有的,坚决的反革命分子是不肯轻易放弃他们的反动立场的,他们将怙恶不悛地进行反革命活动。对于这样的反革命分子,应该怎样办呢?办法就是:依法逮捕,严厉惩办。现在,很明显的两条道路摆在反革命分子面前,一切愿意悔过自新的反革命分子,应当迅速地决定自己所应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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