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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要组织人力支援工业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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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6-09
第2版()
专栏:

农业合作社要组织人力支援工业建设
甄令德
在我国农业合作化和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同时,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生产和建设任务大大加重了。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劳动力需要量也增加了。今年工业、交通建设工程上所需要的临时工人除从城市调配外,还必须从农村中招收几十万人。积极组织人力去支援工业建设,充分满足工业建设对劳动力的需要,是农业生产合作社义不容辞的责任。
由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迅速发展,广大农民群众都入了社。农民过去那种自动流入城市寻找工做的现象已基本消灭,而且发生了城市中的某些家居农村的工人流回农村的现象。这样,就出现了今春以来劳动力供应紧张的局面。据很多建筑企业反映,今年从农村招收工人有很大困难,常常不能完成任务。铁道部第四工程局第三工程处二月初计划在河北省招收杂工一千五百人,费了一个月时间,只完成原计划的75%。某些建筑工程常常因为缺少劳动力而推迟施工,或因劳动力供应失调不得不停工待工。另外,从农村中招来的工人,巩固工作也有困难。如承德市东冶一公司今春先后回农村的工人就占工人总数的30%。这种回家的现象随着麦收季节的来到日趋严重。
为什么会发生招不来工人和临时工人要回家的现象呢?是不是因为农村劳动力已经不足供应农业生产的需要,根本不可能抽出部分人力来支援工业建设呢?不是的。一般地说,农业合作化以后,虽然农业生产及农村基本建设方面用的人力是大大增加了,但是由于农业合作社社员生产积极性的空前高涨,不仅生产出勤率将大大提高,而且由于较普遍地发动了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给农村增加大批劳动力。因此,根据目前的情况,如不大量开展副业生产,除了少数地广人稀的地区外,农村劳动力是有多余的。据通县、香河、顺义县六个农业合作社劳动力的初步规划材料看,除去农业所需要的劳动力外,还平均剩余26%劳动力。由此可见目前农村是有人力来支援工业建设的。
在农村招不到工人和临时工人要回农村的主要原因,首先是有些农村工作人员对国家工业建设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他们强调农业增产任务大,劳动力不够,公开拒绝调出劳动力去支援工业建设。有些农业合作社劳动力本来有剩余,愿意输出些劳动力,也被一些区乡工作人员阻拦回去。有些县的工作人员接到招工任务后,就说:你是让我们搞工业,还是让我们搞农业呀?有些农业合作社工作人员不让社员出去作工,甚至出去了也要写信叫回来。一般的农业合作社在作劳动力规划的时候,没有把支援工业建设所需要的劳动力也计划进去。农民加入了农业合作社以后,在社的领导下进行着有组织有计划的生产,就不能像过去那样可以随便外出作工了。
第二、一般农业合作社的劳动力报酬定得偏高,和工业基本建设壮工的工资过于悬殊。一般社员感到外出作工挣钱少,不如参加农业生产收入多,因此不愿外出作工。有的农业合作社规定社员外出作工所得工资,除本人伙食费外,全部交社,由社给记工,秋收在社内统一分红。这种办法不仅对社员外出作工缺乏鼓励作用,而且对提高建筑现场的劳动生产率也是不利的。还有的农业社规定外出作工社员每日交一元或一元五角,由社给记一个工。这种办法,使一些工人在达不到劳动定额,所得工资全部交社还不够的时候,就只好溜走了事。
第三、建筑单位用人无计划、现要现抓,使劳动力调配部门无法预先准备,使农业合作社的人力使用不能得到合理的安排,因而也造成不能如期完成招工任务的困难。有些施工单位对临时工人的管理教育和关心不够,也影响农民支援工业建设的积极性。
为了保证工业建设所需要的劳动力得到充分供应,应该在农村开展支援工业建设的宣传工作,使农村工作人员和农业合作社的社员认清工农联盟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大意义,认识到农民不仅应当搞好农业生产多打粮食来支援工业建设,还应当积极组织人力来参加工业建设。组织人力参加工业建设是每个农业合作社的光荣任务。农业合作社不仅不应阻碍愿意外出参加建设的社员,还应当组织动员较好的社员来参加工业建设。组织一部分社员参加工业建设,不仅可以促进社内劳动力的合理使用,避免窝工浪费,还可以使社取得一定数量的劳动报酬,增加社的资金收入。希望农村工作人员,积极领导农业合作社作好劳动生产规划,把支援工业建设所需要的劳动力也规划进去。这就要通过算细账的方法,对劳动力进行合理安排,节约使用,充分发挥农村劳动力潜力,做到农业和工业所需要的劳动力都不耽误。并且要具体地协助建筑企业完成招工任务。
关于社员外出作工的工资收入处理问题,一般应当本着鼓励社员积极参加工业建设的原则来解决。社员参加工业建设所得工资,除按社章规定交纳公积金和公益金外,应该全部归自己支配。或者是社员参加工业建设所得工资
(按日标准工资计算)除提取若干生活补助费外,其余缴农业合作社。社按他在工地的实际出勤日数给他记同等劳动力的工分,秋收后,在社分红取酬。超过劳动定额所得工资、发明创造所得奖金应归自己支配;或按一定比例,交社一小部分。社员外出做工的工资收入处理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希望农村工作人员同志们能介绍一些比较成熟的经验来。
在建筑企业方面,应当注意临时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除适当地提高临时工人的工资标准外,应该大力提倡计件工资和超额奖励制度,以启发工人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多劳多得。建筑企业还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使工人达到定额和超过劳动定额,尽力改善临时工人的饮食、住宿等各项设备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疾苦。企业的党、团、工会组织应当经常地注意工人的思想教育,以提高他们的社会主义觉悟,巩固他们的生产情绪,使他们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我相信,只要县、区、乡的党委和人民委员会稍加注意,只要农村工作同志们稍加努力,动员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人力支援工业建设的事是不成问题的。重要的问题是各级劳动力调配机构,必须切实摸清建筑企业需要劳动力多少,掌握劳动力的来源,准确地制定劳动力调配计划,妥善地完成招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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