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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宋云彬代表的发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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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6-23
第2版()
专栏:

我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宋云彬代表的发言
我同意李先念副总理“关于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的报告”,同意廖鲁言部长“关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说明”和彭真秘书长所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李先念副总理的报告中指出,“在地方财政方面,除了在本年国家预算中已经适当地增大地方预算的增长率,照顾地方的需要以外,还准备适当地扩大地方在财政管理上的权限和机动性,使地方在预算总额的控制数字以内,能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自己的收支”。过去中央财政对于地方财政的确管得过多过细,影响了地方财政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许多工作往往因为限于经费不能展开。现在中央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不久就可以提出一些具体的解决办法”,我相信对于今后做好地方工作是很有帮助的。
我在浙江工作已经五个年头了,平时对于文物保护工作相当注意,现在就文物保护工作方面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党和政府一直重视文物保护工作
党和政府一直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在抗日战争时期,为了抢救一部藏在山西赵城县佛寺里的金代
(十二世纪)藏经,甚至于牺牲了八路军战士的生命。我们浙江宣平县桃溪镇有一座元代的木结构建筑物——延福寺正殿,在解放前夕,由当地一支共产党领导的游击队予以保护,不让敌人破坏,使得这座长江下游极少见的古代木结构建筑物保存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的保护文物的政策和法令,不但已经发现的珍贵文物得到保护,并且继续发现了大批文物。据不完全的统计,六年来从各地的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中清理出来的文物有219,200件之多(零星的陶片不计算在内)。单就我们浙江来说,从1953年起到目前为止,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或遗存共25处,分布15个市县。在那些遗址中发现不少重要的文物。例如1953年在杭州老和山发现国内从未发现过的宋代木俑,打破了“宋代无俑”的传统说法;最近在吴兴县钱山漾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发现用篾编织的东西,证明那时候咱们的先人已经懂得用篾来编织筐子一类的用具了。由于对文物保护政策宣传不够,也常常发生破坏文物事件
但是,在另一方面,由于过去各级文化部门对文物保护的政策法令宣传得不够普遍深入,文物知识也没有能够普及,常常发生破坏文物的事件。最普遍的例子是把名贵的古书当作废纸,送给造纸厂作纸浆;把名贵的古铜器当作金属废品,送进了冶炼厂。例如上海市文化局从1954年9月到今年1月,从废铜当中检出了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2,207件,其中有极宝贵的商周铜器和1924年国共合作时期的中央军事政治学校(黄埔军校)的铜质证章以及皖西工农民主政府时期的铜币等。从两万多斤的废纸当中检出有价值的图书资料2,530斤,共10,440册,其中古籍约1,600册,家谱约3,000册,还有医书、方志等等。这批废纸是我们浙江遂安县合作社收购来运到上海去做纸浆的。让我再举一个例子:大约半年以前,浙江省文管会一位工作同志告诉我,文管会曾经派人到一个收购废纸的机构去做检选工作,检出了一些有用的古书,就告诉他们,以后收购到废纸,必须先通知文管会,经文管会检选以后才送进造纸厂去。他们当面答应了,背后却又通知下面县、区的收购机构,叫他们以后把收购来的旧书统统拆散撕破了才打包,其用意在使文管会无法进行检选。这个例子说明了我们过去对文物保护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得太差,文物知识也不够普及。破坏古迹、毁损碑碣等事件过去也常常发生。例如山东滋阳县北魏石佛造像和兴隆寺古塔前面的唐代碑碣都曾经遭受破坏。又如我们杭州有南宋的石经,历史价值很高,清儒钱大昕在他的“十驾齐养新录”里几次提到它,解放后因为文物保管机构对它不加注意,一部分被用来铺路,等到发觉而加以保护的时候,已经遭受到相当的损害了。再举一个例子:杭州西湖上一向有个钱王祠,是祭祀五代吴越国王钱鏐的。解放以后,因为这个祠堂年久失修,有关部门曾经考虑加以修葺,特地开座谈会讨论,会上有人主张把它拆掉,其理由是钱鏐是个封建割据的军阀,又打过黄巢的农民起义军,是个反革命。从此有关方面就不再考虑这个问题,既不修葺,也不好好保护,让它坍下去,最近已经拆毁,只剩一个祠基了。其实钱鏐在五代十国的封建割据军阀当中是比较好的。北宋初年开封人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充分说明了钱鏐和他的后裔在七八十年当中实行保境安民政策,大力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的功绩,西湖上留着这么一个祠堂,不是全无意义的。这里面还包含着对历史人物的正确评价问题。我认为他们对钱鏐的那种评价不是从历史上看问题的,因而是错误的。
根据上述的种种情况,我深切感觉到今年4月2日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非常及时而重要。通知里着重指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对历史和革命文物遗迹进行普遍调查,我希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局重视这个通知,予以贯彻执行。对今后文物工作的几点建议
为了做好今后的文物工作,我提出下面的几点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第一,关于培养和充实干部方面:(一)综合大学的历史系应该设立考古专业,由北京大学考古专业和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负责规划,于第二个五年计划期内实现。(二)继续举办短期的考古训练班,抽调优秀青年参加学习。
(三)各省市文化局应该有熟悉文物业务的专职干部;省市文化局应该设文物科;各地文管会和博物馆的编制名额应该增加。(四)田野考古人材固然要培养,鉴别各项文物如字画、碑帖、版本、钱币、印章等等的专门人材也要培养,因为老一辈的专家日见减少,不培养下一辈,就有脱节的危险。(五)原来经营古董、字画、碑帖的守法的商人,其中很多是具有相当鉴别能力,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可以大大发挥作用的,各省市文化局、文管会和博物馆应该进行调查,并加以规划,让他们参加文物保护工作。(六)各省市文化局,文管会和博物馆应该替各县、区训练和培养文物工作干部,并且把这一项工作列入业务计划。(七)中央文化部应该对提高各省市中上级文物工作干部的业务水平方面有所措施,例如分批调来北京或考古工作典型地区参观、学习。
第二,关于古建筑物的保养和修复方面:(一)全国范围内的古建筑是非常多的。在欧洲,十七八世纪的建筑物已经非常宝贵,而我们却把明代的建筑物看得极平常。这显然是不对的。我认为明代建筑物应该保护,清代太平天国以前的有代表性的建筑物也应该保护。(二)我国到处有佛塔,不但点缀风景,而且具有历史价值,应该加以保护。有已经坍掉而特别具有历史价值、一向为人民所喜爱的如南京报恩寺塔、杭州西湖的雷峰塔,将来还得考虑重建。
保护文物不仅仅是文物管理部门的事情,所有地方文化教育部门、农业生产部门、工程建设部门和基层群众团体等都有责任。目前的紧要措施,除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普遍调查工作以外,应该大力宣传,在农业生产建设中开展群众性的文物保护工作。这一点,最近国务院发出的通知里也已经给指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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