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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扩大中苏两国科学技术合作 中苏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四届会议通过决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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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6-23
第4版()
专栏:

进一步扩大中苏两国科学技术合作
中苏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四届会议通过决议
新华社22日讯 中苏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四届会议公报
最近在北京举行的中苏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四届会议已经闭幕。这次会议通过了一系列有关进一步扩大两国科学技术合作的决议,特别是达成了下列协议:中苏两国科学院和科学研究机构之间建立直接联系,将相互派遣科学工作人员、交换科学著作、共同进行各项专题科学研究工作,这将有利于两国国民经济进一步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
根据签订的议定书,苏联将交付中国有关建筑煤井、变压器厂及钢筋混凝土结构厂的技术资料,各种机器与设备的制造图纸,染料、铝合金、石棉水泥制品和化学产品的生产工艺说明,以及有关工农业、运输业和卫生等方面的资料。
另外,苏联有关部门将接待中国专家考察黑色冶金、有色冶金、动力、建筑、机床制造和农业等方面的经验及科学技术成就。
同样,中国亦将供给苏联有关煤矿工业和冶金工业某些设备的制造图纸、装配式钢筋混凝土和水利建设的技术资料以及中医医疗经验、药剂配方和样品,还有桑蚕和柞蚕的养殖经验、鱼类洄游的研究和医治某些鱼类疾病的资料。
另外,中国有关部门将接待苏联专家考察桥梁建筑、丝绸工业、长纤维纸的生产、养鱼经验和其它科学技术成就。
会议期间,苏联代表团向中国专家们作了有关地质勘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食品加工的报告。
在委员会第四届会议议定书上签字的,中方为中国组主席孔祥祯,苏方为苏联组主席恩·姆·基鲁扬诺夫。
会议是在真挚、友好的气氛下进行的,这次会议表现了中苏科学技术合作事业的发展向前迈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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