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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命令办不好合作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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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6-27
第1版()
专栏:社论

强迫命令办不好合作社
目前,农村干部中的强迫命令作风又滋长起来了。许多乡、社干部在动员社员投资,不是用说服教育的方法,而是采取强迫摊派的方法。在改变耕作制度、兴修农田水利,以至组织社员学习文化的工作中,也都是采取硬性分派任务和强迫社员服从决定的办法。他们的这些做法,已经引起了多数社员的不满,并且已经影响到合作社的生产和农村其他工作。
在这些犯有强迫命令错误的基层干部中,除极少数人是骑在群众头上作威作福的坏分子以外,绝大多数是过去工作比较积极负责的人,现在他们所以对群众强迫命令,主要是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过高地估计了群众的思想觉悟。他们说:“合作化了,不再需要做艰苦的说服教育工作了!”或者说:“成立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这样的大事,都只要几天工夫;难道现在发动社员投资、兴修农田水利和改变耕作制度,还需要费更多的口舌吗?”“合作社里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谁又能够不积极主动参加劳动生产呢?”这样,他们在进行工作的时候,就不再去了解和研究社员的思想情况,对社员进行思想教育工作,而是简单地给社员摊派任务。有些社员不愿意按照他们的意图办事,他们就给这些社员戴上“落后”、“保守”的帽子,用强迫命令的办法使这些社员服从他们的决定。他们还说:“为了集体利益,为了社的利益,强迫命令也是对的。”
农业合作化以后,农民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确实很高,不仅农业增产有保证了,而且农村的许多工作比以前好做得多了,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但是也不应否认这样一个事实:绝大多数社员还保留有个体农民的思想意识,因此,不论在初级社或高级社中,个人主义同集体主义之间的斗争还是在继续着的。例如不少社员常常想占合作社的便宜,不少社员不爱护合作社的公共财物,有意无意地损坏、丢失合作社的农具。就是在一些思想觉悟较高、工作积极热情的社员中间,也不是完全没有思想问题。所有这些都说明,党的基层组织决不能放松政治工作,而应当加强对社员的思想教育。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把合作社办好。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中说:“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在社会经济制度发生根本变革的时期,尤其是这样。”因此,毛泽东同志要求我们必须根据农民的生活经验,很具体地很细致地做好对农民的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用粗暴的态度和简单的方法去解决农民的思想问题。
在全国基本上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前,农民是独立地分散地进行生产,因此,基层干部要对农民实行强迫命令,一般只能采用政治的方法。而在绝大多数农民加入合作社以后,基层干部就不仅可以用政治的方法,还可以用经济的方法来对群众实行强迫命令。他们说:“土地归了社,社员的小辫子抓在我手里,要怎样摆布就怎样摆布。”于是他们独断专行,决定一切;谁要不服从他们的决定,就用“扣工分”(扣社员已得的工分)“停止劳动”(不给分配活做)等办法来强迫谁服从。“扣工分”“停止劳动”,实际上已成为当前基层干部实行变相强迫命令的主要方法之一,不论是在动员社员出勤、召集社员开会或组织文化学习上,他们都采用了这个办法。江苏省沭阳县韩荡乡葛庄农业社,就规定了社员不参加会议要扣工分。广东省新会县壮阮乡第三农业社对一个坚持要回娘家的女社员说:你要回娘家就要扣你的工分。山东省平原县各区都有些基层干部用“停止劳动”的办法,处分不服从他们决定的社员。
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结合的经济组织,合作社的领导干部,只是受社员的委托来管理社务。这种委托并不意味着给了社的干部任何特权,相反的,由于合作社的生产和工作能否搞好,直接同这些干部的工作好坏有关,因此这些干部的责任是很大的。合作社的一切干部应当在工作中广泛地发扬民主,做到大事提交社务委员会或社员大会讨论并作出决定,小事在干部之间进行磋商,鼓励社员大胆地经常地对社的工作提出各种批评和建议。而在工作任务一经决定以后,就应对社员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解释工作,特别是要对少数思想不通的社员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只有采取这种民主的和说服教育的方法来管理合作社,才能不断地提高社员的思想觉悟,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把合作社办好。
要纠正基层干部的强迫命令作风,还得县区以上党委改进自己的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目前,有不少县区以上党委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也滋长了盲目乐观的情绪,放松了党的政治思想工作。在布置和总结生产的时候,他们不谈或很少谈党的政治思想工作情况,并且常常是任务一经布置下去以后,就忙着催促下面报告生产成绩。至于基层干部究竟采用什么方法去完成上级所布置的任务,在工作中是否贯彻执行了党的政策,他们就很少过问。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县区党委的负责人也滋长了强迫命令的作风,提出了一些过高过大不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硬要下级执行。河北省蔚县在打井工作中所以相当普遍地发生了强迫命令的错误,就是由于这个县的县委盲目地追求打井的数量,要基层干部限期完成打井的任务,并且动辄给基层干部扣上“思想保守”的帽子,把强迫群众打井的做法也当成成功的经验加以推广。还有一些县区党委提出的生产和工作计划虽然是切合实际的,但是他们在向下交代的时候,过分强调了对不服从领导、完不成任务的干部要给以纪律处分,而忽略了说服教育。这样,就使基层干部产生了一种错觉,以为要搞好农业生产和农村的其他工作,只有使用行政命令。广东省电白、遂溪等县在推行农业生产技术改革中,就是由于县委过于强调给予不领导群众改撒种为点种和条播的党员干部以纪律处分,并且把这类事件通报全县各乡各社,这样,就弄得许多乡、社干部都很紧张,他们也用“不改撒种为点种就要受处分”的办法来强迫农民实行生产技术的改革。这就说明了,县区以上党委的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是农村中发生强迫命令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因此,县区以上党委必须同时改进自己的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多给基层干部以具体的帮助和指导,特别是要以身作则地用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进行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纠正基层干部中的强迫命令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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