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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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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7-01
第1版()
专栏:

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1956年6月30日提案审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雪峰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76件。其中属于综合性的(包括政治法律、民族事务、华侨事务等方面)27件,属于工业、交通方面的53件,属于农业、林业、畜牧、水利方面的28件,属于财政、金融、贸易方面的14件,属于科学、文化、教育、卫生方面的54件。
提案审查委员会设立了综合、工业交通、农林水利、财金贸易、文教卫生等5个审查组,分组研究有关的提案,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逐案审议,决定审查意见。所有审查意见,并且经过各代表组讨论,表示基本同意。个别的不同意见,又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重加讨论,对原来的审查意见作了必要的修改。
提案审查委员会认为:这次会议收到的提案中,很多意见是符合于国家当前需要的,而且也是具备着可行的条件的;有些是已经列入国家计划或者已经开始进行的;有些是正在实施,应该加强工作或者检查改进的;有些是需要周密研究或者积极创造条件的;有些是在科学和技术研究上极有价值的。所有这些意见,充分反映了全国人民的爱国热情和对于伟大祖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高度信心,对于提前完成和超额完成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具有积极的作用。为此建议:除不予成立的两案外,把所有提案分别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依照审查意见进行处理,并且在下一次会议提出处理情况的报告。
现在把提案审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意见”(草案),提请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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