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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朝签订海上救生和援救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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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7-04
第1版()
专栏:

中、苏、朝签订海上救生和援救协定
新华社莫斯科3日电 苏联、中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三国海上救生合作会议七月三日在莫斯科闭幕。
会议从六月二十五日起,经过几天的真诚友好和互相了解的讨论后,签订了苏、中、朝三国间关于海上救生和援救在海上遇难船只和飞机的协定。在协定上签字的,苏联是海难救护局局长弗罗洛夫,中国是交通部对外联络局局长张致远,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交通省海事处处长洪裕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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