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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定级不合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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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7-04
第4版()
专栏:

这样定级不合理
1955年2月我到成都市转业建设委员会参加工作以后,成都市人民委员会人事处把我的级别确定为二十五级。这就是说,一个在部队中服务了将近五年曾经是副排级的人员,和刚参加工作的初中毕业学生一样,甚至还低于个别新参加工作的中学生哩!
最近听说成都市转业建设委员会曾经向成都市人民委员会人事处提出过我的级别问题,可是据说人事处还认为应该把我当作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来评级。真奇怪!国务院的决议明明规定:对参加机关、团体工作的复员建设军人,在分配工作、确定薪金待遇时应适当照顾到他们原在部队的级别,其军龄应当算做参加工作的历史……。为什么国务院的决议在这里不能贯彻执行?
李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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