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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贷急,不贷贫”对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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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7-05
第3版()
专栏:

“只贷急,不贷贫”对吗?
江苏海门县常乐乡新宏农业社,代国家发放生活贷款规定了“只能贷急,不能贷贫”的原则。因此生活真正困难的农民得不到贷款,而某些生活较富裕的农民却在“急需”的借口下,贷款买自行车和鱼、肉吃。这符合国家发放生活贷款的目的吗?
(蔡庆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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