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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给农业合作社乱派任务 吉林省委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勤俭办社的指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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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7-06
第3版()
专栏:

不要给农业合作社乱派任务
吉林省委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勤俭办社的指示
本报讯 中共吉林省委农村工作部,最近检查了一些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情况,发现有些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向合作社盲目摊派任务,征用人力,以致合作社干部忙乱不堪,人力财力严重浪费。如吉林铁路管理局敦化养路段,要蛟河县新农乡五一农业社在农忙时候在路旁造林。双阳县税务局为了收税方便,规定每个农业社按自然屯设立屠宰所。延吉县邮电局规定黎明农业社要有两名脱离农业生产的乡邮递员,并且由合作社给劳动报酬。有些业务部门或行政部门把行政工作加到农业社干部身上,大事小事,样样都做。如发放贷款,推销公债,安置复员转业军人,收购生猪,预防注射和小孩种痘,民事调解,农村税收,户口迁移,结婚登记,发放油票粮票布票等等,都要农业生产合作社干部代办。有的农业社不得不指定一名主任专门应付这些“差事”。有些业务部门盲目增发各种调查表格,使农业社会计成天忙于填写非本社所需的表报,不能做会计工作。因此,全省目前约有30—50%的农业社旧账没有结清,新账没有建立;至于漏账、差账,更是普遍现象。不问农业社需要与否,硬性推销物品、书刊的现象也很严重。
中共吉林省委向有关部门发出通知,指出这种向农业生产合作社乱派任务的作法,违背了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勤俭办社指示的精神,严重地影响农业生产合作社增加生产增加收入的计划。吉林省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党组和各部门的领导同志,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再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并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教育,说清积极地去完成任务的精神是好的,但不能用片面的局部的任务观点进行工作。省委还指出:合作社社员要不要购买东西、订阅报纸,愿不愿看电影,完全有他们自己的自由;任何强派硬售的作法,都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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