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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指示各级党委切实做好夏收分配 坚持少扣多分的原则 保证90%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增加收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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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6-07-09
第1版()
专栏:

中共中央指示各级党委切实做好夏收分配
坚持少扣多分的原则
保证90%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增加收入
新华社8日讯 切实做好今年的夏收分配工作,是当前推动农业合作化事业前进的重大关键问题。这是中共中央最近发出的关于夏收分配问题的指示中指出的。
中共中央指示指出,今年的夏收是农业基本合作化后的第一次产品分配,如果在合作社增产的情况下保证90%的社员增加收入,这对于鼓舞社员的生产情绪和巩固合作社,都有极大的意义。因此,各地必须切实做好今年的夏收分配工作,对于今年夏收分配中带有普遍性的几个问题,要认真地妥善地加以处理。
关于谁种谁收和统一分配的问题,指示指出,在合作社大发展和由初级社合并为高级社后,原属于小社或属于单干农民播种的小麦和其他春收作物,如果在入社时就议定了谁种谁收,现在就仍按谁种谁收进行分配。原来没有明确规定分配方法或曾经议定统一分配的社,原则上维持统一分配,但是如果原来的小社和新社员坚决要求谁种谁收时,也可以灵活处理,不要硬性实行统一分配,以免影响社内团结。但是,在实行谁种谁收这种临时办法的时候,对于合作社在麦田里所费的工本、夏季农业税和统购等等问题,应该定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有些省、市虽然实行了统一分配,但是给予麦田较多的新社员一定的照顾,这也是可行的。
指示强调,无论实行那一种分配办法,都必须在新老社员中间充分做好工作,使新老社员都能同意,以便达到团结生产的目的。
指示中说,关于“少扣多分”或“多扣少分”的问题,也应该在保证90%的社员增加收入的原则下进行处理。社向国家统一交纳的农业税和秋后种麦所需的麦种,除了遭灾的社以外必须留足;用于照顾五保户生活的公益金也要留适当数量。合作社在秋前所需要的生产费用,则应该根据各社夏季收入的情况,在不影响社员增加收入的前提下灵活处理。如果因扣除这些资金而使得社员收入不能比过去增加时,那就酌情少扣,不足部分再设法从副业生产或其他方面解决。
指示强调,估计到目前的实际情况,各级党委应该坚持“少扣多分”原则才能保证90%的社员增加收入的要求。
关于归还信用合作社到期的贷款问题,指示说,到期的贷款应该归还,但是,鉴于合作社刚建立不久,如果合作社和社员确实无力偿还,经调查属实,也应该分别贷款的不同用途,允许少还或缓期归还。
中共中央指示各地要清理社员的劳动工分。对于一个社内各生产队之间劳动工分不平衡,相差悬殊的,应该在各队之间进行比较,适当地加以修正。对于干部误工的工分补贴问题,应该分别误工性质,妥善地加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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